[發明專利]懸挑屋面板的夾具式三角支撐體系及其施工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111485160.6 | 申請日: | 2021-12-0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033171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2-24 |
| 發明(設計)人: | 黃紹甲;歐陽國云;彭永華;羅滌新;許靜靜;李盛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G13/06 | 分類號: | E04G13/06;E04G3/28;E04G5/04;E04G5/00;E04G5/08 |
| 代理公司: | 上海唯源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1229 | 代理人: | 曾耀先 |
| 地址: | 200122 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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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屋面板 夾具 三角 支撐 體系 及其 施工 方法 | ||
1.一種懸挑屋面板的夾具式三角支撐體系,設于剪力墻和爬架之間且支撐于屋面板下方,其特征在于,所述夾具式三角支撐體系包括:
分別貼臨剪力墻的內、外兩側并均頂撐至所述屋面板的第一豎向加固桿和第二豎向加固桿;
斜撐于所述第二豎向加固桿與屋面板懸挑端之間的斜撐桿;
間隔橫向穿設于所述剪力墻并均串接所述第一豎向加固桿和所述第二豎向加固桿的第一水平桿和第二水平桿,所述第一水平桿和所述第二水平桿均延伸出所述剪力墻并固定至所述斜撐桿;
用于搭設懸挑屋面板施工平臺的外立桿,所述外立桿為所述爬架的外立桿;
預埋于所述剪力墻和所述屋面板的銜接處的斜拉埋件;
用于將所述斜拉埋件和所述外立桿的頂端固定的斜拉桿。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懸挑屋面板的夾具式三角支撐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剪力墻內預埋有分別供所述第一水平桿和所述第二水平桿穿設的兩個穿墻套管。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懸挑屋面板的夾具式三角支撐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水平桿、所述第二水平桿、所述第一豎向加固桿、所述第二豎向加固桿以及所述斜撐桿之間的連接處均固定有縱向水平加固桿。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懸挑屋面板的夾具式三角支撐體系,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豎向加固桿、所述第二豎向加固桿、所述第一水平桿、所述第二水平桿和所述斜撐桿均為扣件式鋼管件。
5.一種懸挑屋面板的夾具式三角支撐體系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于屋面板懸挑端外側沿剪力墻搭設爬架,施工所述剪力墻,并于所述剪力墻內間隔預留兩個橫向孔洞;
分別貼臨所述剪力墻的內、外兩側支設第一豎向加固桿和第二豎向加固桿,并使所述第一豎向加固桿和所述第二豎向加固桿均頂撐至屋面板;
于所述第二豎向加固桿和所述屋面板懸挑端之間固定斜撐桿;
分別于兩個所述橫向孔洞內穿設第一水平桿和第二水平桿,使所述第一水平桿串接所述第一豎向加固桿和所述第二豎向加固桿并延伸出所述剪力墻后與所述斜撐桿固定,使所述第二水平桿串接所述第一豎向加固桿和所述第二豎向加固桿并延伸出所述剪力墻后與所述斜撐桿固定;
在施工所述剪力墻時,于所述剪力墻和所述屋面板的銜接處預埋斜拉埋件;
在所述剪力墻施工完畢后且在支設第一豎向加固桿和第二豎向加固桿之前,拆除所述爬架,并保留所述爬架的外立桿,利用一斜拉桿將所述斜拉埋件和所述外立桿的頂端固定;
借用所述外立桿搭設懸挑屋面板的施工平臺。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懸挑屋面板的夾具式三角支撐體系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施工所述剪力墻時,于兩個所述橫向孔洞內預埋供所述第一水平桿和所述第二水平桿穿設的穿墻套管。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懸挑屋面板的夾具式三角支撐體系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固定完所述第一水平桿和所述第二水平桿之后,于所述第一水平桿、所述第二水平桿、所述第一豎向加固桿、所述第二豎向加固桿以及所述斜撐桿之間的連接處均固定縱向水平加固桿。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懸挑屋面板的夾具式三角支撐體系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拆除所述爬架的過程中,先固定所述斜拉桿,再拆除所述爬架的頂部走道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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