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圖像傳感器、攝像模組和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454652.9 | 申請日: | 2021-11-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205497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18 |
| 發明(設計)人: | 李沛德;何循潔 | 申請(專利權)人: | 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225 | 分類號: | H04N5/225;H04N5/232;H04N5/374;H04N9/77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雅睿泉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42 | 代理人: | 孫菲 |
| 地址: | 523863 ***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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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圖像傳感器 攝像 模組 電子設備 | ||
1.一種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像素陣列,所述像素陣列包括第一像素組和第二像素組,所述第一像素組用于感光成像,所述第二像素組用于對焦;
所述第一像素組包括至少六個第一像素單元,所述至少六個第一像素單元包括以下至少三種:紅色像素單元、綠色像素單元、藍色像素單元、青色像素單元、品紅色像素單元、黃色像素單元、紅外像素單元、白色像素單元;
所述第二像素組包括六個第二像素單元,所述六個第二像素單元中的至少兩個對應覆蓋一個微透鏡,其中,所述第二像素單元為白色像素單元。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像素組包括六個第一像素單元,所述第一像素組的形狀為六邊形。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像素組的形狀為正六邊形,所述第一像素單元的形狀為正三角形。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像素組包括12個第一像素單元,所述12個第一像素單元包括第一類像素單元、第二類像素單元、第三類像素單元和第四類像素單元;
其中,所述第一類像素單元包括以下至少一項:紅色像素單元、綠色像素單元、藍色像素單元,所述第二類像素單元包括以下至少一項:青色像素單元、品紅色像素單元、黃色像素單元,所述第三類像素單元包括白色像素單元,所述第四類像素單元包括紅外像素單元。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類像素單元、所述第二類像素單元、所述第三類像素單元和所述第四類像素單元在所述第一像素組中的數量占比分別為1/3、1/3、1/6和1/6。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類像素單元、所述第二類像素單元、所述第三類像素單元和所述第四類像素單元在所述第一像素組中的數量占比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像素陣列的任意一行包括以下任意一種:所述第一類像素單元、所述第二類像素單元、所述第三類像素單元、所述第四類像素單元。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像素組包括兩個子像素組,每一個子像素組均包括六個第一像素單元;
其中,所述子像素組的形狀為正六邊形,所述兩個子像素組的一條側邊為共用邊,所述第一像素單元的形狀為正三角形。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像素組的形狀為正六邊形,所述第二像素單元的形狀均為正三角形。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六個第二像素單元對應覆蓋一個所述微透鏡。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六個第二像素單元中每兩個所述第二像素單元對應覆蓋一個所述微透鏡。
12.根據權利要求10或11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六個第二像素單元中每兩個所述第二像素單元組成一個對焦組;
每一個所述第二像素組中的其中一個對焦組用于第一方向的相位對焦,所述第二像素組中的另兩個對焦組用于第二方向的相位對焦,所述第一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不同。
13.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方向為所述像素陣列的列方向,所述第二方向為所述像素陣列的行方向。
1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圖像傳感器,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信號控制電路,所述信號控制電路包括:
第一開關,所述第一開關和所述第一像素單元的感光元件串聯連接在信號端與接地端之間;
電能存儲模塊,所述電能存儲模塊包括電容,所述電能存儲模塊連接在所述信號端與所述接地端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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