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消聲結構、及其控制方法以及空調器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334811.1 | 申請日: | 2021-11-1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001455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01 |
| 發明(設計)人: | 楊基文;何偉光;徐艷妮;周世超;王小松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4F13/24 | 分類號: | F24F13/24;F24F11/30;F24F11/64;F24F130/4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康弘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247 | 代理人: | 林偉敏 |
| 地址: | 519000***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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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消聲 結構 及其 控制 方法 以及 空調器 | ||
1.一種消聲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筒體和可沿所述筒體軸線方向來回移動的消音件;所述消音件位于所述筒體內時被所述筒體抑制其消音效果。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筒體上設有消聲孔。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消音件上遠離所述筒體的一端連接有驅動其伸出或回縮于所述筒體的第一驅動組件。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消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組件包括與所述消音件上遠離所述筒體的一端連接的第一連接桿,和驅動所述第一連接桿靠近或遠離所述筒體的第一驅動件。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消聲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帶有容置腔的盒體,和可伸出或收納至所述容置腔的隔音板體。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消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音板體上遠離所述盒體的一側連接有驅動其伸出或收納于所述容置腔的第二驅動組件。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消聲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驅動組件包括與所述隔音板體上遠離所述盒體的一側連接的第二連接桿,和驅動所述第一連接桿靠近或遠離所述盒體的第二驅動件。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消聲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用于檢測噪音值的分貝檢測儀,所述第一驅動組件根據所述分貝檢測儀檢測的結果驅動所述消音件伸出或回縮于所述筒體;所述第二驅動組件根據所述分貝檢測儀的檢測結果驅動所述隔音板體伸出或收納于所述容置腔。
9.一種消聲結構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獲取噪音分貝值,判斷所述噪音分貝值是否大于預設閾值,當所述噪音分貝值大于預設閾值時,控制消音件伸出所述筒體或控制所述隔音板體伸出所述容置腔。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消聲結構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消音件先響應并伸出筒體后,繼續判斷當前噪音分貝值是否大于預設閾值,若當前的噪音分貝值還大于預設閾值時,判斷消音件是否已經伸出到極限值,當所述消音件伸出已到極限值時,控制隔音板體伸出;或
當所述隔音板體先響應并伸出容置腔后,繼續判斷當前噪音分貝值是否大于預設閾值,若當前的噪音分貝值還大于預設閾值時,判斷隔音板體是否已經伸出到極限值,當所述隔音板體伸出已到極限值時,控制消音件伸出。
11.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消聲結構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噪音分貝值不大于預設閾值時,判斷所述噪音分貝值是否小于預設閾值,當所述噪音分貝值小于預設閾值時,控制消音件收納至筒體內或控制所述隔音板收納至容置腔內。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消聲結構的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消音件先響應并縮回筒體后,繼續判斷當前噪音分貝值是否小于預設閾值,若當前的噪音分貝值還小于預設閾值時,判斷消音件是否已經收縮到極限值,當所述消音件已收縮到極限值時,控制隔音板收縮;或
當所述隔音板先響應并收納至容置腔后,繼續判斷當前噪音分貝值是否小于預設閾值,若當前的噪音分貝值還小于預設閾值時,判斷隔音板體是否已經收納至極限值,當所述隔音板體收納至極限值時,控制消音件收縮。
13.一種空調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消聲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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