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回煉油催化裂化處理系統及處理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320247.8 | 申請日: | 2021-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881458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1-04 |
| 發明(設計)人: | 姜海英;高天宇;陳春雨;張輝;史會兵;趙德明;王耀偉;欒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京博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69/04 | 分類號: | C10G6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王歡 |
| 地址: | 256500 ***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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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煉油 催化裂化 處理 系統 方法 | ||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回煉油催化裂化處理系統及處理方法,系統包括依次設置的混合罐、沉降罐、換熱器、加熱器、加氫反應器和分離罐;所述加氫反應器中裝填加氫保護劑和加氫催化劑;所述混合罐用來混合回煉油和助劑。采用本發明提供的處理系統,能夠將回煉油中的固體脫除,堿性氮,膠質,瀝青質等雜質組分降低,經過脫固加氫后的回煉油進入催化裂化反應單元,與未處理回煉油相比,回煉油轉化率增長,液化氣、汽油、柴油收率都有明顯提升,同時重油和焦炭收率明顯降低,改善了油漿的催化裂化的裂化性能。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回煉油處理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回煉油催化裂化處理系統及處理方法。
背景技術
催化裂化工藝是石油煉制過程中重油輕質化的重要手段之一。為了提高裝置加工能力和盈利能力,催化裂化回煉油二次進入催化裂化裝置進行回煉,但由于回煉油中含有較多的稠環芳烴以及膠質瀝青質,直接回煉容易反應生焦,造成資源浪費。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回煉油催化裂化處理系統及處理方法,經該處理系統脫固加氫的回煉油催化裂化后具有較高的轉化率。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回煉油催化裂化處理系統,包括依次設置的混合罐、沉降罐、換熱器、加熱器、加氫反應器和分離罐;
所述加氫反應器中裝填加氫保護劑和加氫催化劑;
所述混合罐用來混合回煉油和助劑。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催化裂化系統處理回煉油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將回煉油和助劑混合,沉降后換熱,加氫反應,分離,得到加氫精制油;
將所述加氫精制油進行催化裂化。
在本發明中,所述助劑選自脂肪族季銨鹽、水溶性聚胺,聚丙烯酸、聚甲基丙烯酸、磺化聚苯乙烯和部分氫化的聚丙烯酰胺中的一種或多種;
所述助劑占回煉油質量的0.005~0.2%。
在本發明中,所述混合的溫度為80~300℃,混合的壓力為常壓,混合的時間為5~72h。
在本發明中,所述沉降的溫度為10~35℃,沉降的時間為5~72h。
在本發明中,所述加氫反應的壓力為5~15MPa,加氫反應的空速為0.5~2h-1,加氫反應的溫度為280~500℃。
優選地,所述加氫反應在加氫催化劑存在下進行;
所述加氫催化劑為硫化態催化劑;
氫氣和回煉油的體積比為500~1500:1。
優選地,所述硫化態催化劑由氧化態催化劑預硫化制得;
所述預硫化的條件:壓力為5~15MPa,氫油比為500~1500:1,體積空速為0.5~2h-1,預硫化的溫度為280~500℃,預硫化的時間為3~10h;
預硫化采用的預硫化油為含有2%DMDS的常柴。
優選地,所述回煉油的餾程為350℃~500℃;
所述回煉油中以稠環芳烴為主。
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回煉油催化裂化處理系統,包括依次設置的混合罐、沉降罐、換熱器、加熱器、加氫反應器和分離罐;所述加氫反應器中裝填加氫保護劑和加氫催化劑;所述混合罐用來混合回煉油和助劑。采用本發明提供的處理系統,能夠將回煉油中的固體脫除,堿性氮,膠質,瀝青質等雜質組分降低,經過脫固加氫后的回煉油進入催化裂化反應單元,與未處理回煉油相比,回煉油轉化率增長,液化氣、汽油、柴油收率都有明顯提升,同時重油和焦炭收率明顯降低,改善了油漿的催化裂化的裂化性能。
附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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