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煤礦掘錨機鉆機總成及掘錨一體機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314455.7 | 申請日: | 2021-11-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109423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01 |
| 發明(設計)人: | 賈建偉;張小峰;張學瑞;葉竹剛;任曉力;李發泉;馬強;喬彥華;王寧寧;劉峰;徐森;謝戈輝;趙媛媛;宋棟;蘭輝敏;冀鵬飛;朱大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煤炭科工集團太原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天地煤機裝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D9/10 | 分類號: | E21D9/10;E21D9/12;E21D20/00;E21D23/03;E21B1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孫詩惠 |
| 地址: | 030006 山西省太*** | 國省代碼: | 山西;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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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煤礦 錨機 鉆機 總成 一體機 | ||
1.一種煤礦掘錨機鉆機總成,其特征在于,包括鉆架平臺,所述鉆架平臺上并列設置有支護裝置和頂錨鉆機組件,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支護裝置和所述頂錨鉆機組件之間的防護組件,所述防護組件位于所述頂錨鉆機組件前側以對所述頂錨鉆機組件進行防護,所述支護裝置包括分別與所述鉆架平臺固定連接的上穩定機構和下穩定機構,所述上穩定機構用于抵接于巷道頂板,所述下穩定機構用于抵接于截割臂的電機防護罩上,所述上穩定機構和所述下穩定機構配合以對所述鉆架平臺進行支撐。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礦掘錨機鉆機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防護組件包括固定設置于所述鉆架平臺上的防護支架和設置于所述防護支架上的擋板,所述擋板的高度至少為所述頂錨鉆機組件的高度的2/3。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礦掘錨機鉆機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上穩定機構包括升降件、支撐件和穩定件;其中所述升降件和所述穩定件均設置在所述鉆架平臺上,分別相對設置在所述支撐件的底部前后方向上的兩端;所述支撐件用于支撐所述巷道頂板。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煤礦掘錨機鉆機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包括頂棚、內頂棚和外頂棚;所述內頂棚與所述頂棚的一側活動連接,遠離所述巷道側壁;所述外頂棚與所述頂棚的另一側活動連接,朝向所述巷道側壁;所述升降件和所述穩定件分別位于所述頂棚底部的前后方向上的兩端。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臨時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外頂棚包括斜板和側板;所述斜板一側與所述頂棚活動連接;所述斜板另一側與所述側板連接;所述側板朝向所述巷道側壁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臨時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支撐件包括至少兩個第一伸展件;所述內頂棚和所述外頂棚分別通過所述第一伸展件與所述頂棚在左右方向上的兩側活動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臨時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件包括至少兩個升降油缸;所述升降油缸分別設置在所述頂棚的前后方向上一端的左右兩側。
8.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臨時支護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穩定件包括至少一個支撐油缸;所述支撐油缸位于與所述升降件相對設置的所述頂棚的前后方向上的另一端。
9.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煤礦掘錨機鉆機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下穩定機構包括下穩定油缸、與所述下穩定油缸驅動端固定連接的外套筒以及與所述下穩定油缸缸體固定連接的內套筒,所述內套筒套設于所述外套筒內,所述外套筒和所述鉆架平臺固定連接。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礦掘錨機鉆機總成,其特征在于,所述頂錨鉆機組件包括固定連接于所述鉆架平臺上的橫向推移油缸以及與所述橫向推移油缸驅動連接的錨桿鉆機。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煤礦掘錨機鉆機總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回轉座以及用于驅動所述回轉座的翻轉油缸,所述錨桿鉆機通過所述回轉座和所述橫向推移油缸的驅動端轉動連接。
12.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煤礦掘錨機鉆機總成,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分別和所述升降油缸和所述下穩定油缸電連接,所述控制器用于對所述升降油缸和所述下穩定油缸聯動控制。
13.一種掘錨一體機,其特征在于,包括根據權利要求1-12中任一項所述的煤礦掘錨機鉆機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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