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信息傳輸的方法和通信裝置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111307766.0 | 申請日: | 2021-11-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694759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2-03 |
| 發(fā)明(設計)人: | 劉曉晴;張永平;余政;李鐵;龔名新 | 申請(專利權)人: | 華為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5/00 | 分類號: | H04L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龍雙利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29 | 代理人: | 時林;毛威 |
| 地址: | 518129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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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信息 傳輸 方法 通信 裝置 | ||
1.一種信息傳輸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終端設備確定第一時間資源,所述第一時間資源包括至少一個時間單元,所述第一時間資源用于第一參考信號RS的發(fā)送;
所述終端設備確定第二時間資源,所述第二時間資源包括至少一個時間單元,所述第二時間資源用于第二RS的發(fā)送;
所述第一時間資源與所述第二時間資源之間有K個時間單元,所述K是自然數;
其中,所述K屬于第一數值范圍,所述第一時間資源與所述第二時間資源之間的保護間隔GP包括第一數目的時間單元;或者,
所述K屬于第二數值范圍,所述第一時間資源與所述第二時間資源之間的GP不存在;
所述終端設備在所述第一時間資源發(fā)送所述第一RS,在所述第二時間資源發(fā)送所述第二RS。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RS屬于第一資源集合,所述第二RS屬于第二資源集合,所述第一資源集合與所述第二資源集合是不同的資源集合;或者,
所述第一RS與所述第二RS屬于相同的資源集合。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K屬于第一數值范圍是指:所述K的值小于或等于第一閾值;
所述K屬于第二數值范圍是指:所述K的值大于所述第一閾值,
其中,所述第一閾值為自然數。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數目的值滿足如下至少一項:
所述第一數目為正整數;
所述第一數目小于或等于所述K。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所述終端設備根據所述K與所述第一閾值確定所述GP。
6.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終端設備向網絡設備發(fā)送第一信息,所述第一信息用于指示所述終端設備的兩次相鄰RS發(fā)送之間的所述GP的參考取值。
7.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終端設備接收第一信令,所述第一信令指示所述第一閾值。
8.根據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閾值是預定義的值。
9.根據權利要求3至8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閾值等于4。
10.一種信息傳輸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終端設備確定第三時間資源,所述第三時間資源包括至少一個時間單元,所述第三時間資源用于第三參考信號RS的發(fā)送;
所述終端設備確定第四時間資源,所述第四時間資源包括至少一個時間單元,所述第四時間資源用于第四RS的發(fā)送;
所述第三時間資源與所述第四時間資源之間的保護間隔GP包括Z個時間單元,所述Z是自然數;
其中,所述GP符合以下至少一項:
所述GP包括的時間單元個數是預定義的或者信令配置的;
所述GP的位置是信令配置的;
所述GP的位置與所述第三時間資源、所述第四時間資源有關;
所述終端設備在所述第三時間資源發(fā)送所述第三RS,在所述第四時間資源發(fā)送所述第四RS。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三RS屬于第三資源集合,所述第四RS屬于第四資源集合,所述第三資源集合與所述第四資源集合是不同的資源集合;或者,
所述第三RS與所述第四RS屬于相同的資源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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