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適用于工廠化水產養殖的分布式微循環水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228703.6 | 申請日: | 2021-10-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81237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21 |
| 發明(設計)人: | 甘泉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北大場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K63/00 | 分類號: | A01K63/00;A01K63/04;C02F9/14;C02F103/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細軟智谷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471 | 代理人: | 劉迪 |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金融港一路7***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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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適用于 工廠 水產 養殖 分布式 微循環 水系 | ||
1.一種適用于工廠化水產養殖的分布式微循環水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養殖池模塊;
與所述養殖池模塊通過循環水網循環連接的水處理模塊;其中,
所述養殖池模塊包括若干個并聯連接的養殖池(1),所述養殖池(1)用于提供養殖水產的空間,且所述養殖池(1)具有進水口和出水口;
所述水處理模塊包括若干臺并聯連接的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所述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能夠處理來自所述養殖池(1)的廢水,且所述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具有進水口和出水口。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工廠化水產養殖的分布式微循環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養殖池模塊的蓄水量總和為M,每臺所述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的處理水量為N,所述水處理模塊包括M/N臺所述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其中,M和N均為正數,M大于或等于N。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工廠化水產養殖的分布式微循環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養殖池模塊的蓄水量總和為M,每臺所述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的處理水量為N,所述水處理模塊包括M/N+1臺所述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其中,M和N均為正數,M大于或等于N。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工廠化水產養殖的分布式微循環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循環水網包括廢水管網、處理水管網,所述廢水管網包括廢水干管(3)、廢水支管(4),所述處理水管網包括處理水干管(5)、處理水支管(6),所述養殖池(1)的出水口、所述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的進水口均通過所述廢水支管(4)連通至所述廢水干管(3)上,所述養殖池(1)的進水口、所述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的出水口均通過所述處理水支管(6)連通至所述處理水干管(5)上。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工廠化水產養殖的分布式微循環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的進水口與出水口處、所述養殖池(1)的進水口與出水口處均設有閥門(7)。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工廠化水產養殖的分布式微循環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包括提升泵(8)、凈化裝置、消殺裝置,所述凈化裝置能夠除去廢水中的雜質,所述消殺裝置能夠對廢水進行消毒殺菌。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適用于工廠化水產養殖的分布式微循環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凈化裝置包括微濾機(9)、懸浮填料體(10)、毛刷填料體(11)、新型填料體(12)、蛋白質分離器(13)。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適用于工廠化水產養殖的分布式微循環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殺裝置包括臭氧機(14)、臭氧吸附體(15)、紫外線殺菌燈(16)。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適用于工廠化水產養殖的分布式微循環水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水處理模塊包括A臺并聯連接的所述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所述養殖池模塊包括X*A個并聯連接的所述養殖池(1),所有所述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和所有所述養殖池(1)呈矩形陣列狀排列設置;其中,A和X均為大于或等于1的正整數。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適用于工廠化水產養殖的分布式微循環水系統,其特征在于,A臺所述微循環水處理設備(2)排列為一排,每A個所述養殖池(1)排列為一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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