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現澆式地下建筑物的下沉施工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225277.0 | 申請日: | 2021-10-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84667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28 |
| 發明(設計)人: | 徐杭杰;陳金苗;王志虹;臧延偉;王燏斌;王樹生;鄔紫珊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電建集團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王燏斌;王樹生;江蘇速升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9/045 | 分類號: | E02D29/045;E02D15/02;E02D15/08;E02F5/06;E02F5/14;B66C13/08;B66F3/24;B66F7/04;B66F7/28 |
| 代理公司: | 無錫市興為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2517 | 代理人: | 屠志力 |
| 地址: | 310000 浙***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現澆式 地下 建筑物 下沉 施工 裝置 | ||
1.用于現澆式地下建筑物的下沉施工裝置,其特征是位于地下的建筑物(1)包括外墻(2)、頂板(1-1)、底板(1-2)和施工裝置(3),由位于兩端的端段(4)和位于中間的中間段(11)組成,外墻(2)包括縱墻(2X)和橫墻(2Y),端段(4)包括一個位于端部的橫墻(2Y)和位于兩側的兩個縱墻(2X),中間段(11)包括位于兩側的縱墻(2X);施工裝置(3)包括挖掘裝置(5)、位于建筑物(1)頂部的吊掛裝置(3-1)和澆筑裝置(3-2),挖掘裝置(5)包括外墻挖掘裝置(51)和底板挖掘裝置(52),外墻挖掘裝置(51)挖掘外墻(2)底部的巖土,底板挖掘裝置(52)挖掘底板(1-2)底部的巖土,外墻挖掘裝置(51)和底板挖掘裝置(52)包括鏈刀挖掘裝置(6),鏈刀挖掘裝置(6)包括鏈刀(7)和驅動裝置(6-1),鏈刀(7)包括鏈條(7-1)和安裝在鏈條(7-1)上的刀(7-2);鏈刀(7)包括外墻挖掘裝置(51)中的外墻鏈刀(71)和底板挖掘裝置(52)中底板鏈刀(72),底板鏈刀(72)為橫向布置,與縱墻鏈刀(71X)成90度,驅動裝置(6-1)包括外墻驅動裝置(6-11)和底板驅動裝置(6-12),外墻驅動裝置(6-11)安裝在外墻(2)的上方,底板驅動裝置(6-12)安裝在底板(1-2)的上方,外墻鏈刀(71)從建筑物(1)下沉部分的頂部包絡外墻(2),底板鏈刀(72)包絡底板(1-2);縱墻(2X)包括上下錯位的上孔(2X-1)和上下錯位的下孔(2X-2),上孔(2X-1)位于底板(1-2)的上方,下孔(2X-2)緊挨著底板(1-2)的下方,底板鏈刀(72)通過上孔(2X-1)和下孔(2X-2)包絡底板(1-2),縱墻(2X)包括位于底板(1-2)下方的下縱墻(2X1)、上孔(2X-1)與下孔(2X-2)之間的中縱墻(2X2)和上孔(2X-1)上方的上縱墻(2X3),中縱墻(2X2)的厚度小于或等于下縱墻(2X1)減鏈刀(7)的厚度之差,上縱墻(2X3)的厚度小于等于下縱墻(2X1)的厚度;建筑物(1)通過澆筑裝置(3-2)在地面按長度方向分段澆筑,通過吊掛裝置(3-1)將建筑物(1)處于懸掛狀態下,啟動驅動裝置(6-1),外墻(2)和底板(1-2)底部的鏈刀(7)挖掘巖土,由下往上運行的鏈刀(7)將已挖掘的巖土帶至上方,實現建筑物(1)的下沉作業,建筑物(1)下沉到設定的深度,抽出鏈刀(7)再完成后續施工,直至完成建筑物(1)的全部施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現澆式地下建筑物的下沉施工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縱墻(2X)中的下孔(2X-2)包括入口刃板(2X-2-1),當底板鏈刀(72)攜帶大于下孔(2X-2)和底板鏈刀(72)之間間隙的巖土時,通過入口刃板(2X-2-1)將其擠碎。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現澆式地下建筑物的下沉施工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建筑物(1)下沉至設定的深度,當地下水對建筑物(1)的浮力和巖土對建筑物(1)的摩擦力等于建筑物(1)包括挖掘裝置(5)的自重時,處于臨界狀態,通過向建筑物(1)加重,使建筑物(1)在下沉過程中,始終處于懸掛狀態。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用于現澆式地下建筑物的下沉施工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鏈刀(7)包括鏈板(7-3),鏈板(7-3)安裝在鏈條(7-1)上,刀(7-2)安裝在鏈板(7-3)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用于現澆式地下建筑物的下沉施工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鏈刀(7)包括若干組呈錐狀的條狀鏈刀(8),條狀鏈刀(8)中的刀(7-2)包括位于前端的頭部刀(8-1)、位于中間的中間刀(8-2)和位于尾端的刮板(8-3),頭部刀(8-1)包括一把長刀(8-1-1),中間刀(8-2)包括兩把短刀(8-2-1),刮板(8-3)的高度略低于頭部刀(8-1)和中間刀(8-2)的高度,頭部刀(8-1)和中間刀(8-2)挖掘巖土,刮板(8-3)將已挖掘的巖土帶至前方。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用于現澆式地下建筑物的下沉施工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吊掛裝置(3-1)包括鋼絞線升降千斤頂(3-1A),若干鋼絞線升降千斤頂(3-1A)是同步緩慢升降的,建筑物(1)是在懸掛狀態下下沉的。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電建集團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王燏斌;王樹生;江蘇速升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未經中國電建集團華東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王燏斌;王樹生;江蘇速升自動化裝備股份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1225277.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