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非自浮沉管出駁方法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111189149.5 | 申請日: | 2021-10-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87948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2-24 |
| 發(fā)明(設計)人: | 陳福斌;甘世行;陳猛;姜政遙;梁邦炎;李漢渤;劉錦寧;張寬;肖陽春;黃梓雄;楊光彩;李文昌;邱燕群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交第四航務工程局有限公司;深圳市交通公用設施建設中心;南方海洋科學與工程廣東省實驗室(珠海) |
| 主分類號: | B63C3/00 | 分類號: | B63C3/00;B63C3/06;E02D29/073 |
| 代理公司: | 四川力久律師事務所 51221 | 代理人: | 劉童笛 |
| 地址: | 51000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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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浮沉 管出駁 方法 | ||
本發(fā)明涉及沉管隧道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非自浮沉管出駁方法,本發(fā)明將非自浮沉管隨半潛駁一同下潛,絞移安裝駁套入非自浮沉管后與之對接,進行二次舾裝作業(yè),利用安裝駁為非自浮沉管提供吊力,然后通過絞移安裝駁帶動非自浮沉管一同出駁,實現了無法自浮的非自浮沉管的安全出駁,工序簡單快捷。相比傳統自浮沉管直接絞移出駁的方式,本發(fā)明利用安裝駁絞移出駁,非自浮沉管的管頂無需設置系泊絞車系統,管頂舾裝件較少,舾裝作業(yè)工序較少;且相比傳統自浮沉管在管節(jié)卸駁后再進行二次舾裝的方式,本發(fā)明將二次舾裝作業(yè)在卸駁前位于半潛駁上進行,變換了二次舾裝作業(yè)工序的次序,這樣能夠使非自浮沉管出駁后無需再次系泊,簡化了作業(yè)工序。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涉及沉管隧道技術領域,特別是一種非自浮沉管出駁方法。
背景技術
常規(guī)沉管為自浮沉管,通常為干塢預制,預制完成后干塢灌水,沉管可自然起浮,塢內鋼絲繩帶纜沉管,進行沉管出塢;自浮沉管可直接浮運或拖運至回旋水域進行舾裝和沉放作業(yè),也可通過半潛駁干式快速運輸到回旋水域,直接絞移沉管出駁后在回旋水域臨時系泊進行二次舾裝作業(yè);其中,自浮沉管的二次舾裝需要起重船+工程駁船配合完成,二次舾裝作業(yè)包括測量塔安裝、浮態(tài)標定、管頂舾裝件安裝、抬吊駁安裝等。
而非自浮沉管作為一種新型沉管,亦即負浮力沉管(如申請?zhí)枮镃N202011287920.8的專利文獻),顧名思義,非自浮沉管的自重大于浮力。相比自浮沉管,非自浮沉管由于能夠最大限度的降低結構高度,節(jié)省主體結構、基槽回填等工程量,無需設置干舷調整層,能夠有效節(jié)省預制成本及施工成本并降低了設計難度及預制難度,并能夠避免浮運環(huán)節(jié)在水中調節(jié)干舷值的繁瑣操作,利于縮短運輸時間,因此具有重要的推廣意義和良好的應用前景。
但由于非自浮沉管自重大于浮力的特性,在利用半潛駁干式運輸到達回旋水域后,無法直接通過纜繩絞移非自浮沉管出駁,為非自浮沉管的運輸帶來很大困難,因此非自浮沉管的出現應具有不同于傳統自浮沉管施工方法的配套方法。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無法在半潛駁上直接絞移非自浮沉管出駁的問題,提供一種非自浮沉管出駁方法。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非自浮沉管出駁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一,非自浮沉管通過半潛駁運輸到達回旋水域后,半潛駁下潛至非自浮沉管沒入水中;
步驟二,將安裝駁絞移到非自浮沉管上方預設位置;
步驟三,對接安裝駁和非自浮沉管,進行二次舾裝作業(yè);
步驟四,絞移安裝駁帶動非自浮沉管一同出駁。
本發(fā)明所提供的非自浮沉管出駁方法,將非自浮沉管隨半潛駁一同下潛,使安裝駁套入非自浮沉管并與之連接,利用安裝駁為非自浮沉管提供吊力,然后通過絞移安裝駁帶動非自浮沉管一同出駁,實現了無法自浮的非自浮沉管的卸駁/出駁,工序簡單快捷。
其中,由于非自浮沉管可隨半潛駁一同下沉,使得安裝駁的上駁方向不再限于傳統縱向上駁的對位方向,也可沿半潛駁橫向上駁;非自浮沉管隨半潛駁下潛的深度可根據入駁方向、水域情況、吃水深度等工況確定,但應當保證在安裝駁上駁時避免安裝駁與沉管管頂舾裝件發(fā)生干涉,同時應將半潛駁上的塔樓上部結構露出水面,使得塔樓上的絞車系統及定位系統等相關設備位于水面以上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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