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深管廊結構與主體結構回筑連接構造及其工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176927.7 | 申請日: | 2021-10-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73785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03 |
| 發明(設計)人: | 李奇志;黃俊;陳之;孫壯;嚴國金;張洪慶;林秀聰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29/045 | 分類號: | E02D29/045;E02D1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中建聯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004 | 代理人: | 周娓娓;晁璐松 |
| 地址: | 100070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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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深管廊 結構 主體 連接 構造 及其 | ||
一種用于深管廊結構與主體結構回筑連接構造及其工法,包括位于主體結構基坑和深管廊基坑,主體結構基坑的四周土體內設有主體圍護結構,主體底板結構在深管廊基坑范圍內斷開,主體底板結構高于管廊圍護結構,管廊內支撐的頂部設有管廊第一道內支撐,主體底板結構臨界深管廊基坑的端部與管廊第一道內支撐的頂部外側之間增設有傳力結構,主體底板結構通過傳力結構連通管廊第一道內支撐形成傳力體系。本發明通過在主體結構底板與管廊第一道水平支撐間設置傳力構件,形成橫向傳力體系,將被深基坑管廊基坑隔斷的主體結構基坑內的主體底板結構臨時性閉合,實現深管廊和主體結構回筑可以同時施工,有效節約控制工期,還能降低施工造價。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基坑工程,特別是一種用于深管廊結構與主體結構回筑連接構造及其施工方法。
背景技術
近年來隨著我國基礎設施建設進程的加快,建筑地下空間向著復雜多元化發展。地下空間開發面積巨大,周邊環境相對比較復,基坑工程在不允許一次成形開挖實施時,可以采用分區的方式進行實施,每個分區的基坑按照設計和工期要求分步施工。分多個區同時施工,實現不同分區的合理開挖、支撐、結構回筑和拆撐是保證基坑群安全和快速施工的重要保障。
有些主體結構基坑內因設計要求會存在縱穿、橫穿或者部分穿過的管廊深基坑,由于管廊深基坑不具備逆作施工的條件,管廊深基坑的順做施工將阻礙主體結構底板的整體成形,不能形成有效的支撐體系,致使主體結構必須等待管廊施工完成后施工,這將延長影響工期,且主體結構基坑不能快速形成有效封底,不利于基坑的安全。因此,如何實現管廊深基坑的開挖與主體結構回筑的同時施工,同時能縮短項目工期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用于深管廊結構與主體結構回筑連接構造及其工法,要解決主體結構基坑內存在管廊深基坑,管廊深基坑順做施工阻礙主體結構底板的整體成形,不能形成有效的支撐體系,致使主體結構必須等待管廊施工完成后施工,延長工期的技術問題;并解決因此主體結構基坑不能快速形成有效封底,不利于基坑的安全的技術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采用如下技術方案:
一種用于深管廊結構與主體結構回筑連接構造,包括位于主體結構基坑和位于主體結構基坑內、自主體結構基坑的坑底向下設置的深管廊基坑,所述主體結構基坑的四周土體內設有主體圍護結構,所述深管廊基坑的四周土體內設有管廊圍護結構,
所述主體結構基坑內設有已施工的主體底板結構,所述主體底板結構由下至上包括已施工的主體底板墊層和主體底板,主體底板結構在深管廊基坑范圍內斷開,所述主體底板結構高于管廊圍護結構,所述管廊圍護結構包括管廊內支撐,所述管廊內支撐的頂部設有管廊第一道內支撐,所述主體底板結構臨界深管廊基坑的端部與管廊第一道內支撐的頂部外側之間增設有傳力結構,主體底板結構通過傳力結構連通管廊第一道內支撐形成傳力體系,所述傳力體系閉合深管廊基坑范圍內斷開的主體底板結構。
所述管廊圍護結構還包括管廊圍護組合樁和管廊冠梁,所述管廊冠梁連接各管廊圍護組合樁的頂部形成一體,所述管廊圍護組合樁為旋挖樁與旋噴樁的組合,其中旋挖樁為受力樁,旋噴樁位于旋挖樁之間形成止水樁。
所述管廊第一道內支撐的兩端支頂在兩側的管廊冠梁之間,并且管廊第一道內支撐與管廊冠梁的標高相同并且頂面平齊,所述主體底板結構通過傳力結構經過管廊冠梁連通管廊第一道內支撐形成傳力體系。
所述主體底板墊層的底標高高于管廊冠梁的頂標高,所述傳力結構為臨時構件,所述臨時構件包括為斜向傳力板,所述斜向傳力板沿深管廊基坑的頂部兩側分別通長設置,所述斜向傳力板的外端面與主體底板的內端面固定連接,所述斜向傳力板的內端面與管廊冠梁的外端面固定連接,所述斜向傳力板為鋼筋混凝土結構,斜向傳力板的鋼筋兩端與主體底板鋼筋以及管廊冠梁鋼筋均錨固,斜向傳力板的混凝土標號不低于主體底板混凝土的標號,傳力體系的傳力路徑為主體底板、斜向傳力板、管廊冠梁和管廊第一道內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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