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具有浮渣分離機構的沉淀池及其使用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159156.0 | 申請日: | 2021-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79760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17 |
| 發明(設計)人: | 郝如杰;周連奎 | 申請(專利權)人: | 金鑼水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D21/02 | 分類號: | B01D21/02;B01D21/24;B01D21/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鍾維聯合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579 | 代理人: | 趙中璋 |
| 地址: | 276036 ***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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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具有 浮渣 分離 機構 沉淀 及其 使用方法 | ||
1.一種具有浮渣分離機構的沉淀池,其特征在于,包括池體、出水部和第一出渣堰,第一出渣堰以環繞池體的整個內壁的方式設于池體的上部內壁上使得池體內的水面不與池體的內壁接觸,并且第一出渣堰的入口與池體內水面平齊使得在混合液導入池體時池體中水面上漂浮的浮渣被池體上部的上清夾帶進入第一出渣堰,所述出水部是設置于第一出渣堰的下方的出水堰并且具有位于池體內水面下方的出水堰入口用于排出池體上部的上清,和/或是設置于第一出渣堰的下部的第二出水管并且具有位于第一出渣堰內水面下方的出水管入口用于排出第一出渣堰中的上清。
2.根據權利要求1的所述具有浮渣分離機構的沉淀池,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第一出渣堰的內部還設有第二出渣堰,第二出渣堰的入口低于第一出渣堰的入口并且與第一出渣堰內的水面平齊以便第一出渣堰中漂浮的浮渣被第一出渣堰中的上清夾帶進入第二出渣堰。
3.根據權利要求3的所述具有浮渣分離機構的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出渣堰環繞設置于池體的整個內壁。
4.根據權利要求3的所述具有浮渣分離機構的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出渣堰是散布在第一出渣堰中的一個或多個出渣管,所述一個或多個出渣管的入口端面與第一出渣堰內的水面平齊以便第一出渣堰中漂浮的浮渣被第一出渣堰中的上清夾帶進入其中。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的所述具有浮渣分離機構的沉淀池,其特征在于,所述池體的下部還設有曝氣裝置用于對池體中的混合液進行曝氣。
6.一種用于沉淀池的浮渣分離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00,提供根據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的所述具有浮渣分離機構的沉淀池;
S10,向池體導入流量為Q1的混合液并使混合液在池體中進行泥水分離;
S20,當池體中水面上沒有浮渣時,從池體下部排出流量為Q2的濃縮混合液,從出水部排出流量為Q3的第一上清,從第一出渣堰排出流量為Q4的第二上清,其中Q1=Q2+Q3+Q4,并且Q3+Q40;
S30,當池體中水面上出現浮渣時,從池體下部排出流量為Q2的濃縮混合液,從出水部排出流量為Q3'的第一上清,從第一出渣堰排出流量為Q4'的第二上清,并且從第一出渣堰排出流量為Q5的浮渣,其中Q1=Q2+Q3'+Q4'+Q5,并且Q50。
7.根據權利要求6的所述用于沉淀池的浮渣分離方法,其中,在步驟S20和S30中,Q3和Q3'大于0,Q4和Q4'等于0。
8.根據權利要求6的所述用于沉淀池的浮渣分離方法,其中,在步驟S20和S30中,Q3和Q3'等于0,Q4和Q4'大于0。
9.根據權利要求6的所述用于沉淀池的浮渣分離方法,其中,在步驟S20和S30中,Q3和Q3'大于0,Q4和Q4'大于0。
10.根據權利要求6-9中任一項的所述用于沉淀池的浮渣分離方法,其中,還包括在步驟S10之前的如下步驟:
S02,向池體導入流量為Q1'的混合液,啟動曝氣裝置對池體中的混合液進行曝氣,以將混合液中的可漂浮污泥和雜質夾帶上浮至水面,
S04,從第一出渣堰排出流量為Q5'的浮渣,其中Q1'=Q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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