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焦爐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的資源化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151010.1 | 申請日: | 2021-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73649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03 |
| 發明(設計)人: | 楊炳東;姚爍 | 申請(專利權)人: | 哈爾濱富佳隆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B53/00 | 分類號: | C10B53/00;C10L5/08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50000 黑龍*** | 國省代碼: | 黑龍江;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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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焦爐 協同 處置 危險廢物 資源 方法 | ||
1.一種焦爐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的綜合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焦爐煉焦處置適宜的危險廢物,適宜焦爐協同處置的廢物種類有:廢漆渣、廢塑料、廢橡膠、廢輪胎、廢活性炭、廢皮革、石油焦、油污泥、油墨、廢油漆、廢機油、廢化學藥品和試劑、廢棄農藥、廢溶劑類、有機廢物、廢乳化液、實驗室廢液、廢酸、廢堿液、其它可以處置的危險廢物。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煉焦煤,其特征為配合煤摻合一定數量的危險廢物和催化劑作為煉焦煤。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爐協同處置危險廢物綜合利用方法,其工藝包括預處理和煉焦工藝,預處理工藝,包括分析原料組成、配伍、破碎等步驟,煉焦工藝是將一部分配合煤、配伍后的危險廢物和催化劑混勻后制型煤,將型煤送往儲煤倉,再按照焦化廠原有工藝進行正常工藝煉焦。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催化劑為Co-Mo-V/Al2O3,輔助氧化劑為KMnO4,復合催化劑的用量為危險廢物渣的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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