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收費公路運營期收費車型交通量的預測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11144397.8 | 申請日: | 2021-09-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59324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07 |
| 發明(設計)人: | 張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第五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8G1/01 | 分類號: | G08G1/01;G07B15/06;G06Q50/30;G06Q10/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開陽星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710 | 代理人: | 王艷斌 |
| 地址: | 102600 ***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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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收費 公路 運營 車型 交通量 預測 方法 裝置 | ||
本公開涉及一種收費公路運營期收費車型交通量的預測方法及裝置,通過確定預測年限及運營特征年,根據調查年的車型構成比例和預設規則,預測運營特征年待預測收費公路的車型構成比例;根據車型構成比例和預設的公路交通收費車型與調查車型換算規則,確定運營特征年待預測收費公路的收費車型比例;根據運營特征年待預測收費公路的收費車型比例,確定待預測收費公路在運營特征年內每種收費車型的交通量;根據待預測收費公路在相鄰兩個運營特征年內同種收費車型的交通量、所述每種收費車型對應的預設換算系數,確定待預測收費公路在運營期內每種收費車型的交通量,由此,實現了收費公路運營期內的交通量預測,預測結果可靠性強,預測精度高。
技術領域
本公開涉及公路工程技術領域,涉及經營性收費公路交通量預測,尤其涉及一種收費公路運營期收費車型交通量的預測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收費公路通常采用“BOT(建設-運營-移交)”的PPP(公共政府部門與民營企業合作模式,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運作方式,通過公開招標或競爭性談判方式引入公路工程投資、建設、運營的“綜合性服務商”。項目具有“使用者付費”基礎,對社會資本具有較大吸引力,但運營期限長,尤其是欠發達地區交通量預期差,投資風險必須把控。
因此,經營性收費公路項目運營期內科學、準確的交通量預測至關重要。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或者至少部分地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公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收費公路運營期收費車型交通量的預測方法及裝置。
第一方面,本公開提供了一種收費公路運營期收費車型交通量的預測方法,包括:
獲取待預測收費公路的預測年限及運營特征年,所述預測年限為調查年至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運營終止年;
根據所述調查年的車型構成比例和預設規則,預測所述運營特征年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的車型構成比例;
根據所述車型構成比例和預設的公路交通收費車型與調查車型換算規則,確定所述運營特征年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的收費車型比例;
根據所述運營特征年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的收費車型比例,對運營特征年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的交通量進行分車型交通量劃分,確定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在所述運營特征年內每種收費車型的交通量;
根據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在相鄰兩個所述運營特征年內同種收費車型的交通量,確定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在運營期內所述同種收費車型的年平均日交通量;
根據每種收費車型的年平均日交通量和所述每種收費車型對應的預設換算系數,確定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在所述運營期內所述每種收費車型的交通量。
第二方面,本公開提供了一種收費公路運營期收費車型交通量的預測裝置,包括:
第一獲取模塊,用于獲取待預測收費公路的預測年限及運營特征年,所述預測年限為調查年至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運營終止年;
第一預測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調查年的車型構成比例和預設規則,預測所述運營特征年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的車型構成比例;
第一確定模塊,用于根據所述車型構成比例和預設的公路交通收費車型與調查車型換算規則,確定所述運營特征年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的收費車型比例;
第二確定模塊,用于根據所述運營特征年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的收費車型比例,對運營特征年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的交通量進行分車型交通量劃分,確定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在所述運營特征年內每種收費車型的交通量;
第三確定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在相鄰兩個所述運營特征年內同種收費車型的交通量,確定所述待預測收費公路在運營期內所述同種收費車型的年平均日交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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