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水封阻火泄爆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11134981.5 | 申請日: | 2021-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83385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11 |
| 發明(設計)人: | 高緒偉;梁杰輝;王田綱;王兆坤;李峰;李圣強;李前;劉兆菊;劉延璽;李武 | 申請(專利權)人: | 淄博淄柴新能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16J15/14 | 分類號: | F16J15/14;F16K17/16;F16L55/07;F17D3/01;B01D46/30;C10L3/10 |
| 代理公司: | 成都泰合道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1231 | 代理人: | 孫恩源 |
| 地址: | 255088 山***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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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封 阻火泄爆 裝置 | ||
1.水封阻火泄爆裝置,包括殼體(1)、燃氣進氣口(2)及裝置內進氣管(9)、燃氣出氣口(8)、補排水裝置、泄爆裝置(10)及其泄爆口(20),以及位于設定高度的分流孔板(5),其特征是:所述殼體(1)內于分流孔板(5)的上方還設有擋板(7),所述的擋板(7)包括上孔板(73)、底板(71)和連接在上孔板(73)和底板(71)之間的斜板(72),斜板(72)由接近燃氣出氣口(8)一端斜向上接近泄爆口(20),斜板(72)較低的一端相對其較高的一端更接近燃氣出氣口(8),在底板(71)上設置有回水管(6),底板(71)的位置低于燃氣出氣口(8),回水管(6)的出口低于分流孔板(5),由殼體(1)、裝置內進氣管(9)、分流孔板(5)和擋板(7)圍合形成氣液分離腔,氣液分離腔內填充過濾填料(3),氣液分離腔的上方與燃氣出氣口(8)和泄爆口(20)均相通,殼體(1)上設有與氣液分離腔相連通的填料口(16);所述的補排水裝置位于殼體(1)外,其包括水封筒(18)、排水筒(19)和分別安裝于筒內的兩個浮球液位變送器,還包括補水管及補水電磁閥(4)、排水管及排水電磁閥(14),水封筒(18)通過兩根上、下布置的殼體連通管(17)與殼體(1)相連通,安裝于水封筒(18)內的是補水浮球液位變送器(12),其傳遞信號控制補水電磁閥,水封筒(18)通過筒連通管(13)與排水筒(19)連通,筒連通管(13)的內壁最低處與設計的水封液位高限H1處于同一高度,安裝于排水筒(19)內的是排水浮球液位變送器(11),其傳遞信號控制排水電磁閥,補水電磁閥、排水電磁閥均為常閉閥門,當排水浮球液位變送器檢測到液位高度達到排水液位H2時,排水電磁閥打開排水,直至檢測到液位達到安全液位H3時,排水電磁閥關閉,H3<H2≤H1。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封阻火泄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上孔板(73)的位置高于燃氣進氣口(2)。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封阻火泄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過濾填料(3)采用PP多面空心球。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封阻火泄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過濾填料(3)采用不銹鋼絲網球。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封阻火泄爆裝置,其特征是:殼體(1)外還設置有與水封筒(18)相連通的玻璃管液位計(15)。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意一項權利要求所述的水封阻火泄爆裝置,其特征是:所述的分流孔板(5)與裝置內進氣管(9)的出口平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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