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水汽分離機構和飲水機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082966.0 | 申請日: | 2021-09-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67925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23 |
| 發明(設計)人: | 魯璐;陳寶;董小虎;賴發;邵志開;曾田田 | 申請(專利權)人: | 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J31/46 | 分類號: | A47J31/46;A47J31/58 |
| 代理公司: | 廣州華進聯合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224 | 代理人: | 王翠芬 |
| 地址: | 51900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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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水汽 分離 機構 飲水機 | ||
1.一種水汽分離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水箱,所述水箱被構造為具有儲水腔、出水口和吸氣口,且所述出水口和所述吸氣口均與所述儲水腔連通形成一通道;
加熱件,所述加熱件被構造為具有加熱腔、進水口和排水口,且所述進水口和所述排水口均與所述加熱腔連通形成加熱通道,所述進水口與所述水箱的出水口連通;
水嘴組件,所述水嘴組件中具有相互連通的通水腔和通氣腔,使得所述通水腔和所述通氣腔連通的孔為過氣孔,所述過氣孔位于所述通水腔的最高水位以上,所述通水腔的腔壁設有入水孔和出水孔,所述通氣腔的腔壁設有通氣孔,所述通氣孔與所述水箱的吸氣口連通,所述入水孔與所述加熱件的排水口連通,從所述入水孔進入的沸水能夠從所述出水孔排出所述水嘴組件外,從所述入水孔進入的水蒸汽能夠從所述通氣孔排出所述水嘴組件外。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汽分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氣腔的腔壁還設有出氣孔,從所述過氣孔進入所述通氣腔中的水蒸汽能夠從所述出氣孔排出;
所述水嘴組件中設有分隔件,所述分隔件將所述水嘴組件中的空間分隔成所述通水腔和所述通氣腔,所述過氣孔形成于所述分隔件上,所述出氣孔和所述出水孔分別位于所述分隔件的兩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水汽分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水孔形成于所述水嘴組件的底壁上,所述過氣孔形成在所述分隔件的上邊緣。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水汽分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嘴組件以平行于水平面的虛擬截面為界分為上罩體和下罩體,所述分隔件以所述虛擬截面為界分為上分隔件和下分隔件,所述上分隔件與所述上罩體連接,所述過氣孔形成于所述上分隔件上,所述下分隔件與所述下罩體連接;
和/或,所述通水腔的底壁上距離所述入水孔最近的部位高于所述通水腔的底壁上設置所述出水孔的部位;
和/或,所述出氣孔形成于所述水嘴組件的底壁上。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汽分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水腔中設有擋水件,所述擋水件將所述通水腔分隔為相互連通兩個通水空間,且使得此兩個通水空間連通的開口為走水口,所述走水口所在位置高于所述出水孔所在位置,且所述走水口所在位置低于所述過氣孔所在位置;
所述通水腔的腔壁還設有備用水孔,所述備用水孔與其中一個所述通水空間連通,且所述備用水孔、此通水空間和所述走水口一起形成備用出水通道;
所述入水孔和所述出水孔均與另一個所述通水空間連通,形成主出水通道;
所述備用水孔位于所述擋水件的一側,所述入水孔和所述出水孔均位于所述擋水件的另一側。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水汽分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備用水孔形成于所述水嘴組件的底壁上,所述擋水件與所述通水腔的底壁和側壁連接,所述擋水件將所述備用水孔圍在所述擋水件背離所述入水孔和所述出水孔的一側,所述擋水件與所述通水腔的頂壁間隔形成所述走水口。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汽分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水腔中還設有止擋件,所述止擋件至少部分阻擋在所述入水孔的進水方向上,且所述止擋件與所述通水腔的腔壁之間存在用于供沸水通過的過水缺口。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水汽分離機構,其特征在于,在從所述入水孔到所述出水孔的水流方向上,所述止擋件位于所述過氣孔的下游。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水汽分離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通氣孔形成于所述通氣腔的底壁與所述通氣腔的側壁連接處,或者所述通氣孔形成于所述通氣腔的底壁上;
所述通氣腔的底壁上與所述通氣孔的孔壁交界的部位為所述通氣腔的底壁的最低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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