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焦炭復合改質劑及其制備方法和用途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074811.2 | 申請日: | 2021-09-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71774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30 |
| 發明(設計)人: | 惠云澤;申夢棲;任華偉;李浩偉;楊磊;楊洪慶;龐偉偉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旭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B53/07 | 分類號: | C10B53/07;C10B57/04;C10B53/00;C10B39/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金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5 | 代理人: | 李雪芹;嚴彩霞 |
| 地址: | 100070 北京市豐臺區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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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焦炭 復合 改質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用途 | ||
1.一種焦炭復合改質劑,其包括廢塑料、焦化除塵灰、焦油渣,可選地,所述焦炭復合改質劑還包含垃圾燃燒灰。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炭復合改質劑,其中,所述復合改質劑包含10-60重量份的廢塑料、20-60重量份的焦化除塵灰、5-20重量份的焦油渣、以及0-7重量份的垃圾燃燒灰,
優選地,所述復合改質劑包含30-55重量份的廢塑料、25-40重量份的焦化除塵灰、5-15重量份的焦油渣、以及3-6重量份的垃圾燃燒灰,或者,所述復合改質劑包含10-50重量份的廢塑料、20-60重量份的焦化除塵灰、10-20重量份的焦油渣、以及0-5重量份的垃圾燃燒灰。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焦炭復合改質劑,其中,所述復合改質劑包含50重量份的廢塑料、35重量份的焦化除塵灰、10重量份的焦油渣、以及5重量份的垃圾燃燒灰。
4.根據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焦炭復合改質劑,其中,所述廢塑料選自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聚苯乙烯和聚乙烯中的一種或多種,
優選地,所述廢塑料包含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聚苯乙烯和聚乙烯,三者的重量比為1~2:2~4:3~6;或者,所述廢塑料由聚對苯二甲酸乙二酯、聚苯乙烯和聚乙烯組成,三者的重量比為1:3:6。
5.一種制備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焦炭復合改質劑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將廢塑料、焦化除塵灰、焦油渣、以及垃圾燃燒灰按照一定比例攪拌混勻后加熱至125-150℃共熔,待物料完全融化恒溫一段時間后停止加熱;
2)待物料自然冷卻至室溫后粉碎至粒度不大于3mm的顆粒改質劑。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步驟1)中的恒溫時間為5-10min。
7.一種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焦炭復合改質劑在配合煤煉焦中的應用,其中,所述焦炭復合改質劑占配合煤總重量的0.1-5重量%,優選1-4重量%。
8.一種煉焦用配合煤組合物,其包括:
0.1-5重量%,優選1-4重量%的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焦炭復合改質劑;以及
95-99.9重量%,優選96-99重量%的煉焦配合煤。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煉焦用配合煤組合物,其中,所述煉焦配合煤由21-22重量%的1/3焦煤,23-24重量%的氣肥煤,25-27重量%的焦煤,28-30重量%的貧煤組成。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煉焦用配合煤組合物,其中,所述煉焦配合煤由21-22重量%的低粘煤,23-24重量%的肥煤,25-27重量%的焦煤和28-30重量%的貧瘦煤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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