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制冷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111024321.1 | 申請日: | 2021-09-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727589A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03 |
| 發明(設計)人: | 鄭皓宇;李大偉;廉鋒;彭燦;張書鋒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爾特種電冰柜有限公司;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5D11/00 | 分類號: | F25D11/00;F25D17/04;F25D17/06 |
| 代理公司: | 蘇州威世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楊志飛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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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制冷 設備 | ||
1.一種制冷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蒸發室,
第一風道;
第二風道;
制冷間室,其包括制冷空間、第一出風口和回風口,所述第一出風口通過所述制冷空間連通所述回風口;
速冷間室,其包括速冷空間、第二出風口和通風口,所述第二出風口通過所述速冷空間連通所述通風口,所述通風口通過所述第一風道連通所述第一出風口,所述第二出風口連通所述第二風道;
風路控制件,其具有制冷狀態和速冷狀態,于所述制冷狀態,所述蒸發室連通所述第一風道;于所述速冷狀態,所述蒸發室連通所述第二風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冷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圍出所述制冷空間的一對第一側壁和一對第二側壁,所述第一出風口和所述通風口均位于至少其一所述第一側壁,所述第一風道設置于所述第一側壁遠離所述制冷空間的一側。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制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出風口位于與所述速冷空間相鄰的所述第二側壁上,所述第二風道設置于所述第二側壁遠離所述制冷空間的一側,所述通風口與所述制冷間室的距離小于所述通風口與所述第二出風口的距離。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速冷間室設置于所述蒸發室的上方,所述第二出風口設置多個,至少部分所述第二出風口沿上下方向依次設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風路控制件包括殼體和控制件,所述殼體包括風腔、第一風口和第二風口,所述第一風口和所述第二風口其一用于連通所述第一風道、另一用于連通所述第二風道,所述控制件打開或封閉所述第一風口和所述第二風口,所述控制件控制所述第一風口和所述第二風口擇一打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件包括電機、第一擋風板、第二擋風板、限位件、以及連桿,所述電機轉動連接所述第二擋風板,所述第二擋風板轉動封閉所述第二風口,所述連桿轉動連接于所述第一擋風板和所述第二擋風板,所述限位件限制所述第一擋風板直線滑動封閉所述第一風口。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制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風口、所述第一擋風板、所述連桿均設置兩個,所述第二擋風板通過兩個所述連桿同時連接兩個所述第一擋風板;
所述第一風口用于連通所述第一風道,所述制冷空間的兩側均設置所述第一風道,其一所述第一風口連通其一所述第一風道,另一所述第一風口連通另一所述第一風道。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制冷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于所述殼體內的離心風機。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制冷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于所述制冷間室和所述速冷間室之間的分隔件,所述分隔件上設置通氣口和風門組件,所述風門組件具有用于打開所述通氣口的打開狀態和封閉所述通氣口的封閉狀態,于所述制冷狀態,所述分隔件處于所述打開狀態,于所述速冷狀態,所述分隔件處于所述封閉狀態。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制冷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風門組件包括風門本體、驅動件和傳動件,所述電機通過所述傳動件控制所述風門本體靠近或遠離所述通氣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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