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磁式執行機構及電磁式振動控制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992927.8 | 申請日: | 2021-08-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55601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26 |
| 發明(設計)人: | 胡賓;李東昱;王蛟;閆政濤;羅清;鄭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H02K33/18 | 分類號: | H02K33/18;H02K15/16 |
| 代理公司: | 深圳紫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570 | 代理人: | 遠明 |
| 地址: | 201108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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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磁式 執行機構 振動 控制 裝置 | ||
1.一種電磁式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定子結構,所述定子結構由軟磁體制成;
周向導電結構,所述周向導電結構設置于所述定子結構的周向,用于形成驅動所述動子結構沿第一方向運動的驅動磁場,所述第一方向為所述驅動磁場的磁感線在所述定子結構內的方向;以及
動子結構,所述動子結構包括動子本體,所述動子本體具有沿所述第一方向對稱設置的第一磁性部和第二磁性部,所述第一磁性部內的磁感線和所述第二磁性部內的磁感線方向相反且均與所述第一方向平行;所述第一磁性部和所述第二磁性部能磁化所述定子結構,以在未產生所述驅動磁場時,提供保持所述動子結構位置的磁性作用力。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磁式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子本體設有兩個沿所述第一方向對稱設置的安裝部,兩個所述安裝部分別用于裝配永磁體以形成所述第一磁性部和所述第二磁性部。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磁式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子結構包括至少一對成對設置的所述動子本體,每對所述動子本體均設置于所述定子結構的周向且關于所述定子結構對稱,且每對所述動子本體相互連接。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磁式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每對所述動子本體之間通過配重結構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磁式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定子結構和所述動子結構之間的氣隙沿所述第一方向隨所述驅動磁場的磁場強度的降低而減小。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磁式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子結構在所述第一磁性部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兩側與所述定子結構之間形成第一氣隙,所述第一氣隙沿所述第一方向隨所述驅動磁場的磁場強度的降低而減小,所述動子結構在所述第二磁性部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兩側與所述定子結構之間形成第二氣隙,所述第二氣隙沿所述第一方向隨所述驅動磁場的磁場強度的降低而減小。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磁式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
所述動子結構和所述定子結構其中一者在所述第一磁性部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兩側設有沿所述第一方向隨所述驅動磁場的磁場強度的降低而靠近另一者的邊沿,以形成所述第一氣隙;
所述動子結構和所述定子結構其中一者在所述第二磁性部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兩側設有沿所述第一方向隨所述驅動磁場的磁場強度的降低而靠近另一者的邊沿,以形成所述第二氣隙。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磁式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周向導電結構與所述動子本體固定連接。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磁式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周向導電結構設置于一固定架上,所述動子本體的中部設有中部安裝槽,所述周向導電結構和所述固定架通過所述中部安裝槽與所述動子本體相固定。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磁式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動子結構上還連接有配重結構,所述配重結構對應于所述周向導電結構設有避讓部。
11.如權利要求4或10所述的電磁式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式執行機構還包括導向結構,所述導向結構包括導向件和與所述導向件配合的運動件,所述導向件沿所述第一方向設置,所述運動件與所述配重結構相連。
12.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磁式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電磁式執行機構包括至少一對所述導向結構,每對所述導向結構均以所述定子結構為對稱中心對稱設置。
13.如權利要求11所述的電磁式執行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配重結構還連接有沿所述第一方向設置的彈性復位結構,用于為所述動子結構提供沿所述第一方向的彈性復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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