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木腐菌廢棄菌渣基生防治劑及其制備方法與應用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983136.9 | 申請日: | 2021-08-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80098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17 |
| 發明(設計)人: | 石發超;張振宇;呂凱;吳光宗;劉慶;李潔;于曉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七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5G3/60 | 分類號: | C05G3/60;C05G3/80;C05F17/20;A01G24/10;A01G24/15;A01G24/20;A01G24/28 |
| 代理公司: | 濟南圣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王磊 |
| 地址: | 255110 山東省淄***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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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木腐菌 廢棄 菌渣基生 防治 及其 制備 方法 應用 | ||
1.一種菌渣有機肥,其特征在于:由以下質量份的材料組成:木腐菌菌渣60~75份,雞糞8~15份,草炭6~15份,蛭石3~9份,硫酸鉀6~12.5份,石灰或石膏2~3份,其中木腐菌菌渣的材料粉碎的粒徑不大于6目。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菌渣有機肥,其特征在于:由以下質量份的材料組分組成:木腐菌菌渣62.2~72.6份,雞糞12~15份、草炭6~10.5份,蛭石3~7.7份,硫酸鉀6.5-9.3份,石灰或石膏2~3份。
3.一種木腐菌廢棄菌渣基生防治劑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
將兩種木霉孢子懸浮液分別接種到少量滅菌后的含水量40-60%的木腐菌菌渣中,培養后轉接到大量未進行滅菌處理的上述菌渣有機肥中,進行堆肥管理,然后將接種有兩種木霉的菌渣有機肥混合,得到木腐菌廢棄菌渣基生防治劑。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木霉孢子懸浮液的濃度為109個/mL-1012個/mL。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木霉孢子懸浮液接種到滅菌后的含水量40-60%的菌渣中時的接種量為20-30ml/kg,接種后培養5-12d,再將其轉接到未進行滅菌處理的上述菌渣有機肥中;
優選的,含有木霉孢子的滅菌后的菌渣與未進行滅菌處理的菌渣有機肥的接種重量比為1:10-20。
6.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將接種有兩種木霉的菌渣有機肥以1:1的質量比混合。
7.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制備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兩種木霉孢子為哈茨木霉孢子、康氏木霉孢子、綠色木霉孢子、長枝木霉孢子中的任意兩種;
優選的,當兩種木霉孢子為哈茨木霉孢子、康氏木霉孢子時,含有木霉孢子的滅菌后的菌渣與未進行滅菌處理的菌渣有機肥的接種重量比為5-15%;
優選的,當兩種木霉孢子為康氏木霉孢子、綠色木霉孢子時,含有木霉孢子的滅菌后的菌渣與未進行滅菌處理的菌渣有機肥的接種重量比為10-15%;
優選的,當兩種木霉孢子為綠色木霉孢子、長枝木霉孢子時,含有木霉孢子的滅菌后的菌渣與未進行滅菌處理的菌渣有機肥的接種重量比為15-20%;
優選的,當兩種木霉孢子為長枝木霉孢子、哈茨木霉孢子時,含有木霉孢子的滅菌后的菌渣與未進行滅菌處理的菌渣有機肥的接種重量比為5-15%;
優選的,當兩種木霉孢子為長枝木霉孢子、康氏木霉孢子時,含有木霉孢子的滅菌后的菌渣與未進行滅菌處理的菌渣有機肥的接種重量比為10-25%。
8.權利要求3-7任一項所述的制備方法得到的木腐菌廢棄菌渣基生防治劑。
9.一種權利要求8所述的木腐菌廢棄菌渣基生防治劑在防治田間作物病害中的應用,其特征在于:具體應用方法為:在播種時將木腐菌廢棄菌渣基生防治劑施入穴內,作為田間作物的生長基質。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應用,其特征在于:木腐菌廢棄菌渣基生防治劑的施用量為每穴200-35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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