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參烏健腦藥物組合物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947538.3 | 申請日: | 2021-08-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57718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2 |
| 發明(設計)人: | 李卓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吉林天藥本草堂制藥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36/896 | 分類號: | A61K36/896;A61P25/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盛凡智榮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16 | 代理人: | 李朦 |
| 地址: | 130000 吉*** | 國省代碼: | 吉林;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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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參烏健腦 藥物 組合 | ||
1.一種參烏健腦組合物,包括按照重量份數計的如下組分:
人參:8-22重量份,
何首烏:5-18重量份,
延齡草:3-12重量份,
頭發七:2-8重量份,
茯苓:7-20重量份,
遠志:6-14重量份,
石菖蒲:4-12重量份,
薄荷:6-14重量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參烏健腦組合物,其特征在于,
包括按照重量份數計的如下組分:
人參:12-18重量份,
何首烏:8-15重量份,
延齡草:6-9重量份,
頭發七:4-6重量份,
茯苓:11-16重量份,
遠志:8-12重量份,
石菖蒲:7-9重量份,
薄荷:9-11重量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參烏健腦組合物,其特征在于,
包括按照重量份數計的如下組分:
人參:14-16重量份,
何首烏:10-12重量份,
延齡草:7-8重量份,
頭發七:5-6重量份,
茯苓:13-14重量份,
遠志:9-11重量份,
石菖蒲:7-8重量份,
薄荷:9-10重量份。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參烏健腦組合物,其特征在于,
包括按照重量份數計的如下組分:
人參:15重量份,何首烏:11重量份,延齡草:7重量份,頭發七:5重量份,茯苓:13重量份,遠志:10重量份,石菖蒲:8重量份,薄荷:10重量份。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任一項所述的參烏健腦組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何首烏為生首烏或者制首烏。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參烏健腦組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參烏健腦組合物為臨床上任何可接受的劑型形式。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參烏健腦組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參烏健腦組合物為口服及腸胃外給藥形式的各種劑型。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參烏健腦組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參烏健腦組合物為片劑、口服液、糖漿、膠囊、顆粒、滴丸、緩釋片、緩釋膠囊、控釋片、口腔崩解片、控釋膠囊、水針、凍干粉針、無菌粉針和輸液中的任意一種。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參烏健腦組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參烏健腦組合物含有一種或多種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參烏健腦組合物,其特征在于,
所述藥學上可接受的載體為選自填充劑、溶劑、抗氧劑、粘合劑、潤滑劑、助溶劑、崩解劑、助溶劑、表面活性劑、吸附載體、吸附劑、滲透壓調節劑和pH調節劑中的任意一種或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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