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會議室吸頂音柱擴聲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946953.7 | 申請日: | 2021-08-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57322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29 |
| 發明(設計)人: | 顧康 | 申請(專利權)人: | 顧康 |
| 主分類號: | H04R27/00 | 分類號: | H04R27/00;H04R3/02 |
| 代理公司: | 江門市博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577 | 代理人: | 何辦君 |
| 地址: | 100000 北京***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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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會議室 吸頂音柱 擴聲系統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會議室吸頂音柱擴聲系統,包括橫向設置于會議室的天花板的線陣列音箱或音柱,所述線陣列音箱或音柱向下發音,會議室內設有若干會議桌,所述會議桌的頂部設有話筒,所述話筒與所述線陣列音箱或音柱錯開設置。本發明利用話筒與線陣列音箱或音柱明顯的聲干涉現象的強指向性來限制擴聲范圍,讓聲音避開會議桌上的話筒,使其不把聲音傳到話筒里,最大程度避免構成回受(嘯叫),利用線陣列音箱或音柱的音頻干涉效應,把聲音阻斷在會議桌以外,話筒接受線陣列音箱或音柱的聲音很小,大大提高會議室吸頂音柱擴聲系統的傳聲增益,提高線陣列音箱或音柱聲壓級的作用,發聲響亮,發音清晰。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擴聲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會議室吸頂音柱擴聲系統。
背景技術
一直以來,會議擴聲系統有兩種音箱擺放方式:1.使用常規音箱,將其擺放到會議室的任意聽音方便的地方。2.使用線陣列音箱或音柱,將其線性下垂固定在墻面上。音柱獨立擺放使用,音柱也是近似垂直于地面,固定在墻面上,或獨立擺放,在會議室里的普遍擺放最多的情況是一般只擺放兩串或兩只。如附圖1和附圖2所示的現有技術會議室擴聲系統,音柱擺放形式是接近垂直于地面的,從而使話筒被包圍在音柱的聲音范圍內,即音柱的聲音會傳到會議桌面上的話筒里,并很容易發生回受反應,因此,無法把音柱的聲音開大。只是在安靜的環境里,維持可以剛剛聽到的水平,想再大一點都困難,為此所采取措施也只能采用反饋抑制器、移頻器、均衡器等,改善也不太明顯,行業內的要求為此專門設立一項參數指標—傳聲增益,作為會議擴聲系統的最重要指標,現有的會議室擴聲系統容易將聲音傳到話筒里,形成回受音。因此,為了避免現有技術中存在的缺點,有必要對現有技術做出改進。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現有技術中的缺點與不足,提供一種擴聲效果好的會議室吸頂音柱擴聲系統。
本發明是通過以下的技術方案實現的:
一種會議室吸頂音柱擴聲系統,包括橫向設置于會議室的天花板的線陣列音箱或音柱,所述線陣列音箱或音柱向下發音,會議室內設有若干會議桌,所述會議桌的頂部設有話筒,所述話筒與所述線陣列音箱或音柱錯開設置。
進一步,所述會議桌的頂部設有桌面全指向話筒,所述會議桌的上方設有全指向話筒。
進一步,所述會議室內設有舞臺,所述舞臺的頂部設有講臺,所述講臺的頂部設有話筒,所述舞臺的上方設有開會用全指向話筒。
進一步,所述線陣列音箱或音柱之間設有演出用強全指向性話筒。
進一步,所述舞臺的上方設有演出用音柱。
進一步,所述舞臺的上方設有會議用音柱。
進一步,所述線陣列音箱或音柱傾斜往所述演出用強全指向性話筒方向傾斜設置。
進一步,所述演出用強全指向性話筒與所述線陣列音箱或音柱之間沿著音箱線性方向的距離為10cm~300cm。
進一步,所述線陣列音箱或音柱的發音頻率為50Hz以上。
進一步,所述會議桌之間的距離大于80cm。
相對于現有技術,本發明通過會議室的天花板橫向設置線陣列音箱或音柱,線陣列音箱或音柱向下發音,會議桌的頂部設有話筒,話筒與線陣列音箱或音柱錯開設置,使用線陣列音箱或音柱,利用它們明顯的聲干涉現象的強指向性來限制擴聲范圍,讓聲音避開會議桌上的話筒,使其不把聲音傳到話筒里,最大程度避免構成回受(嘯叫),利用線陣列音箱或音柱的音頻干涉效應,把聲音阻斷在會議桌以外,話筒接受線陣列音箱或音柱的聲音很小,大大提高會議室吸頂音柱擴聲系統的傳聲增益,提高線陣列音箱或音柱聲壓級的作用,發聲響亮,發音清晰。
附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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