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基于聯盟鏈的交易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939722.3 | 申請日: | 2021-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64313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12 |
| 發明(設計)人: | 蘇銳;李勝;曾曉;劉昱良;黃海源;杜猛;李木子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華數云計算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4 | 分類號: | G06Q40/04;G06Q20/36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基于 聯盟 交易 方法 | ||
1.一種基于聯盟鏈的交易方法,包括有數字貨幣管理模塊、金融機構系統、數字錢包管理模塊、客戶端、數字錢包、金融機構服務器、聯盟鏈管理平臺,所述數字錢包管理模塊設置于客戶端,所述數字貨幣管理模塊設置于金融機構服務器內,所述聯盟鏈管理平臺為兩家以上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并將設置于各個金融機構服務器內的數字貨幣管理模塊相互傳輸形成,其特征在于交易方法通過以下步驟進行:
S1開戶步驟:
S11:用戶登錄協議內的第一家金融機構的客戶端中的數字錢包管理模塊向金融機構系統發出開具數字錢包請求;
S12:金融機構系統核對開戶請求進行審核;
S13:金融機構系統審核通過生成用戶信息識別碼和開戶請求碼發送至數字貨幣管理模塊;
S14:數字貨幣管理模塊比對該用戶信息識別碼對應的信息是否有相同的信息,如果有返回至金融機構系統該用戶已開具數字錢包,如果為否則生成該用戶的數字錢包代碼信息傳送至數字錢包管理模塊;
S15:數字錢包管理模塊根據數字錢包代碼生成數字錢包;
S16:數字錢包管理模塊返回至數字貨幣管理模塊已開戶完成信息;
S17:數字貨幣管理模塊儲存并將數字錢包代碼信息廣播至聯盟鏈管理平臺,其他數字貨幣管理模塊一并進行儲存;
S2在其他金融機構客戶端獲取數字錢包:
S21:用戶登錄協議內的的第二家金融機構客戶端,向數字錢包管理模塊獲取數字錢包,數字錢包管理模塊向金融機構系統發出獲取請求;
S22:金融機構系統生成戶信息識別碼和獲取請求碼發送至數字貨幣管理模塊;
S23:數字貨幣管理模塊比對該用戶信息識別碼對應的信息是否有相同的信息,如果有則返回至金融機構系統該用戶數字錢包代碼信息,金融機構系統傳輸數字錢包代碼信息至數字錢包管理模塊并加載數字錢包,如果為否則返回未開通數字錢包代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聯盟鏈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以下步驟:
S3數字錢包充值步驟:
S31:用戶登錄協議內的金融機構客戶端中的數字錢包管理模塊獲取數字錢包信息;
S32:在數字錢包管理模塊中輸入充值數字貨幣信息;
S33:數字錢包管理模塊向金融機構系統充值申請,充值成功后由數字錢包管理模塊生成數字貨幣代碼塊進行S34和S35步驟;
S34:數字錢包管理模塊將數字貨幣代碼塊儲存至數字錢包;
S35:數字錢包管理模塊將數字貨幣代碼塊傳輸至數字貨幣管理模塊,數字貨幣管理模塊廣播至聯盟鏈平臺并存儲于聯網的其他數字貨幣管理模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基于聯盟鏈的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有以下步驟:
S4數字錢包提取步驟:
S41:用戶登錄協議內的金融機構客戶端中的數字錢包管理模塊獲取數字錢包信息;
S42:在數字錢包管理模塊中輸入提取數額和目標金融機構賬號;
S43:數字錢包管理模塊計算數字貨幣代碼的總額,如果總額大于提取數額,則執行S44;如果如果總額小于提取數額則執行S46;
S44:數字錢包管理模塊將轉移的數字貨幣代碼傳輸至數字貨幣管理模塊,數字貨幣管理模塊廣播至聯盟鏈平臺下其他數字貨幣管理模塊,檢查數字貨幣代碼的唯一,如果唯一則執行S45,如果不存在或者不唯一則執行S46;
S45:由數字錢包管理模塊將數字錢包中數字貨幣代碼轉移至金融機構系統,金融機構系統對應提取數額轉移至目標金融機構賬號;
S46:中斷本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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