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玻璃板切割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939196.0 | 申請日: | 2021-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77294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2-10 |
| 發明(設計)人: | 李青;穆美強;蘇記華;杜躍武;陳奇;楊山立;李鵬;焦獻磊;陳偉偉;趙軍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州旭飛光電科技有限公司;東旭科技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B33/03 | 分類號: | C03B33/03;C03B33/033;C03B33/037;B08B15/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鄺圓暉;岳永先 |
| 地址: | 450016 河南省鄭***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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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玻璃板 切割 裝置 | ||
1.一種玻璃板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玻璃板切割裝置包括:
橫切機(1),包括相對設置的割刀組件(11)和砧板組件(12),玻璃板(2)放置于所述砧板組件(12)上,所述割刀組件(11)能夠沿橫切方向滑動并對所述玻璃板(2)橫切劃線;
掰斷機構,用于吸附所述玻璃板(2)并對橫切劃線后的所述玻璃板(2)進行掰斷;
吸塵機構,包括割刀吸塵組件(3)和砧板吸塵組件(4),所述割刀吸塵組件(3)毗鄰所述割刀組件(11)設置以吸附橫切劃線粉塵,所述砧板吸塵組件(4)設置于所述砧板組件(12)上并用于吸附掰斷粉塵。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玻璃板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割刀吸塵組件(3)包括第一吸塵管(31),所述第一吸塵管(31)的第一端與所述割刀組件(11)對應設置,所述第一吸塵管(31)的第二端設置有第一吸塵風機,所述第一吸塵風機用于將所述玻璃板(2)上的橫切劃線粉塵吸入到所述第一吸塵管(31)內。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板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割刀吸塵組件(3)還包括位置調節組件(32),所述位置調節組件(32)包括滑軌(321)以及滑設于所述滑軌(321)上的滑塊(322),所述第一吸塵管(31)安裝于所述滑塊(322)上,所述滑塊(322)沿所述滑軌(321)滑動用于帶動所述第一吸塵管(31)移動。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玻璃板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砧板組件(12)包括砧板條(122)和安裝所述砧板條(122)的安裝座(121),所述砧板條(122)用于放置所述玻璃板(2),所述安裝座(121)內開設有中空腔體,所述砧板條(122)上開設有多個通氣孔(123),所述通氣孔(123)與所述中空腔體連通。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板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多個所述通氣孔(123)均勻間隔布置,且任意相鄰兩個所述通氣孔(123)之間間隔10mm。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玻璃板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砧板吸塵組件(4)包括第二吸塵管(43),所述安裝座(121)的兩端均設置有吸塵接口(41),兩個所述吸塵接口(41)均通過連通管(42)與第二吸塵管(43)連通,所述第二吸塵管(43)遠離所述安裝座(121)的一端設置有第二吸塵風機(44),所述第二吸塵風機(44)用于將所述玻璃板(2)掰斷時產生的掰斷粉塵吸附到所述第二吸塵管(43)中。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玻璃板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塵管(31)和所述第二吸塵管(43)內均設置有用于調節氣流的調節閥(45)。
8.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玻璃板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吸塵管(31)和所述第二吸塵管(43)中均設置有開關控制閥,所述玻璃板切割裝置還包括控制器,所述控制器用于控制所述開關控制閥的開啟或關閉。
9.如權利要求1至8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玻璃板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橫切機(1)的上方設置有無風除靜電裝置,所述無風除靜電裝置分別用于向所述玻璃板(2)的兩側發射電荷。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玻璃板切割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無風除靜電裝置為無風離子棒(5)并布置于所述玻璃板(2)的兩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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