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的控制裝置有效
申請號: | 202110911037.X | 申請日: | 2021-08-10 |
公開(公告)號: | CN11437937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10-24 |
發明(設計)人: | 早坂昭人;吉川雅人;小林寬英 | 申請(專利權)人: | 豐田自動車株式會社 |
主分類號: | B60L15/20 | 分類號: | B60L15/20 |
代理公司: | 中國貿促會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11038 | 代理人: | 李今子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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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控制 裝置 | ||
1.一種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在該車輛中,作為驅動力源具備電動機,并且在所述驅動力源與驅動輪之間的動力傳遞路徑中從所述驅動力源側串聯地配設有流體式傳動裝置以及齒輪機構,
所述車輛的控制裝置具有間隙消除控制部,該間隙消除控制部在從經由所述流體式傳動裝置從所述齒輪機構側向所述驅動力源側傳遞動力的被驅動行駛向經由所述流體式傳動裝置從所述驅動力源側向所述齒輪機構側傳遞動力的驅動行駛變化時,對所述齒輪機構進行間隙消除,
所述間隙消除控制部具有:
第1輸入限制部,在從所述流體式傳動裝置中的所述驅動力源側的輸入轉速減去所述齒輪機構側的輸出轉速而得到的旋轉差為負的預先決定的被驅動狀態階段中,控制所述電動機的轉矩而將從所述流體式傳動裝置的所述驅動力源側輸入的輸入轉矩限制為第1限制值;以及
第2輸入限制部,在接著所述被驅動狀態階段在所述旋轉差從負變化為正的附近的區域預先決定的間隙消除狀態階段中,控制所述電動機的轉矩而將所述輸入轉矩限制為比所述第1限制值低的第2限制值。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輸入限制部在將所述間隙消除狀態階段中的所述輸入轉矩的初始值限制為所述第2限制值之后,使該輸入轉矩超過所述第2限制值地漸增。
3.根據權利要求1或者2所述的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以使所述第1限制值在所述旋轉差的絕對值大的情況下相比于所述旋轉差的絕對值小的情況更高的方式,根據該旋轉差設定所述第1限制值。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以使所述第1限制值隨著所述旋轉差的絕對值變小而逐漸變低的方式決定所述第1限制值,
所述第1輸入限制部在所述被驅動狀態階段中的所述輸入轉矩的限制執行時,依照與所述旋轉差的絕對值的變化相伴的所述第1限制值的變化,使所述輸入轉矩變化。
5.根據權利要求1~4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電動機是能夠通過再生控制而作為發電機發揮功能的電動發電機,所述驅動力源除了所述電動發電機以外還具備引擎,
所述第1輸入限制部用比所述第1限制值低并且比所述第2限制值高的目標引擎轉矩使所述引擎動作,并且用所述電動發電機補充相對所述第1限制值的不足量,從而將所述輸入轉矩設為所述第1限制值,
另一方面,所述第2輸入限制部用比所述第2限制值高的目標引擎轉矩使所述引擎動作,并且用所述電動發電機的再生控制抵消相對所述第2限制值的超過量,從而將所述輸入轉矩設為所述第2限制值。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2輸入限制部在所述間隙消除狀態階段中使所述目標引擎轉矩以及所述輸入轉矩分別漸增,并且在途中使所述目標引擎轉矩上升直至與所需輸入轉矩一致,另一方面,以不管該目標引擎轉矩的上升而維持所述輸入轉矩的漸增狀態的方式控制所述引擎以及所述電動發電機。
7.根據權利要求5或者6所述的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間隙消除控制部具備間隙消除結束處理部,在通過所述第2輸入限制部限制所述輸入轉矩的所述間隙消除狀態階段中判斷為所述齒輪機構的間隙消除完成的情況下,該間隙消除結束處理部用所述電動發電機的轉矩控制使所述輸入轉矩以預先決定的變化率漸增直至與所需輸入轉矩一致。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的任意一項所述的車輛的控制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間隙消除控制部在所述被驅動行駛時依照加速請求變化為所述驅動行駛時對所述齒輪機構進行間隙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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