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數字鑰匙過戶的方法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865416.X | 申請日: | 2021-07-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43637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24 |
| 發明(設計)人: | 覃丹蕾;李子男;利文浩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海瓶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C9/00 | 分類號: | G07C9/00 |
| 代理公司: | 上海段和段律師事務所 31334 | 代理人: | 李佳俊;郭國中 |
| 地址: | 201100 上海市閔行區***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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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數字 鑰匙 過戶 方法 系統 | ||
1.一種數字鑰匙過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S1:原持有者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后,云端需要對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的用戶與待過戶對象的綁定關系進行校驗;
步驟S2:原持有者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后,解除原持有者與待過戶對象的綁定關系;
步驟S3:原持有者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后,把待過戶對象的所有數字鑰匙刪除,并通知給待過戶對象;
步驟S4:原持有者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后,收到云端下發新的綁定密鑰;
步驟S5:原持有者將新的綁定密鑰告知待過戶對象的市場中介商;
步驟S6:中介商使用新的綁定密鑰,云端進行校驗;
步驟S7:云端校驗成功后,建立新持有者與待過戶對象的綁定關系,基于新的綁定關系生成待過戶對象新的數字鑰匙。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鑰匙過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中原持有者在終端或網頁端向云端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請求信息包含原持有者的唯一標識碼和待過戶對象的標識碼,云端確認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的用戶是待過戶對象的持有者。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鑰匙過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2中原持有者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后,云端便解除原持有者和待過戶對象的綁定關系;
所述步驟S3刪除待過戶對象的所有數字鑰匙,并通知給待過戶對象;
所述步驟S4經過計算得到一串新的綁定密鑰,最后將新的綁定密鑰響應至原持有者所在的終端或網頁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鑰匙過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5中原持有者拿到綁定密鑰后,將綁定密鑰給待過戶對象的市場中介商。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字鑰匙過戶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6中市場中介商在終端或網頁端向云端發起請求,請求信息包含新的綁定密鑰以及新持有者的相關信息,云端對新的綁定密鑰進行正確性校驗;
所述步驟S7如果校驗成功,則建立新持有者和待過戶對象的綁定關系,基于新持有者身份可獲取待過戶對象的數字鑰匙;如果校驗失敗,則短信通知中介商進行處理。
6.一種數字鑰匙過戶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系統包括如下模塊:
模塊M1:原持有者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后,云端需要對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的用戶與待過戶對象的綁定關系進行校驗;
模塊M2:原持有者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后,解除原持有者與待過戶對象的綁定關系;
模塊M3:原持有者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后,把待過戶對象的所有數字鑰匙刪除,并通知給待過戶對象;
模塊M4:原持有者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后,收到云端下發新的綁定密鑰;
模塊M5:原持有者將新的綁定密鑰告知待過戶對象的市場中介商;
模塊M6:中介商使用新的綁定密鑰,云端進行校驗;
模塊M7:云端校驗成功后,建立新持有者與待過戶對象的綁定關系,基于新的綁定關系生成待過戶對象新的數字鑰匙。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數字鑰匙過戶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塊M1中原持有者在終端或網頁端向云端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請求信息包含原持有者的唯一標識碼和待過戶對象的標識碼,云端確認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的用戶是待過戶對象的持有者。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數字鑰匙過戶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塊M2中原持有者發起數字鑰匙過戶請求后,云端便解除原持有者和待過戶對象的綁定關系;
所述模塊M3刪除待過戶對象的所有數字鑰匙,并通知給待過戶對象;
所述模塊M4經過計算得到一串新的綁定密鑰,最后將新的綁定密鑰響應至原持有者所在的終端或網頁端。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數字鑰匙過戶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塊M5中原持有者拿到綁定密鑰后,將綁定密鑰給待過戶對象的市場中介商。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數字鑰匙過戶的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塊M6中市場中介商在終端或網頁端向云端發起請求,請求信息包含新的綁定密鑰以及新持有者的相關信息,云端對新的綁定密鑰進行正確性校驗;
所述模塊M7如果校驗成功,則建立新持有者和待過戶對象的綁定關系,基于新持有者身份可獲取待過戶對象的數字鑰匙;如果校驗失敗,則短信通知中介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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