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汽車空氣質量傳感器檢測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851603.2 | 申請日: | 2021-07-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62491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9 |
| 發明(設計)人: | 劉慧琳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神動汽車電子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N33/00 | 分類號: | G01N33/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遠大卓悅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69 | 代理人: | 熊雨靜 |
| 地址: | 430056 湖北省武漢市經濟技術***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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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汽車 空氣質量 傳感器 檢測 裝置 | ||
1.一種汽車空氣質量傳感器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承載機構和測定裝置;
承載機構,其包括第一底座、第一電機、主撐桿、傳感器固定裝置;所述第一電機固定于第一底座上,所述主撐桿垂直于第一底座設置,所述主撐桿通過第一電機驅動其轉動,在所述主撐桿的軸向和周向等間隔固定有若干傳感器固定裝置,且在主的軸向的傳感器固定裝置上下對應;所述傳感器固定裝置包括第一電撐桿和連接桿,所述第一電撐桿固定于主撐桿上,所述第一電撐桿與連接桿連接且驅動連接桿在水平方向上伸縮,所述連接桿遠離第一電撐桿的一端的上表面向下凹陷形成卡槽,所述卡槽上可拆卸的固定有卡扣;
測定裝置,所述測定裝置的數量與同一平面上周向設置的傳感器固定裝置的數量相同,所述測定裝置包括第二底座、支座和氣室;所述測定裝置等間隔設置于第一底座的外周,所述第二底座上方沿高度方向等間隔設置有多個氣室,氣室之間以及最下方的氣室與第二底座之間均通過支座連接;氣室的殼體水平截面為凹字形結構,且殼體的凹口側朝向所述主撐桿設置,所述凹口為圓形開口,形成圓形開口部分的殼體具有一定壁厚,形成圓形開口部分的殼體的內周形成有環形的第一凹槽,形成圓形開口部分的殼體的外周形成有多個圓柱形第二凹槽,所述圓形開口通過密封蓋密封,所述密封蓋上固定有環形的密封塞,所述環形密封塞設置于所述第一凹槽內,所述密封蓋上固定有第一彈簧,所述第一彈簧與所述第二凹槽一一對應,第一彈簧的另一端固定于對應的第二凹槽中,所述密封蓋上固定有第二彈簧,所述第二彈簧的另一端與殼體固定,所述第一彈簧和第二彈簧設置為當密封蓋蓋設于圓形開口上時,所述第二彈簧處于壓縮狀態,所述第一彈簧處于自然狀態或拉伸狀態,所述殼體對應凹口處的外周周向設置有一圈卡塊,所述卡塊之間開口的直徑與汽車空氣質量傳感器的直徑相同,所述卡塊上內嵌有密封圈,所述殼體上設置有進氣口,氣室殼體上的進氣口通過管道和電動閥門與氣罐連接;
氣體檢測儀,其設置于所述氣室中;
監測裝置,其與氣體檢測儀連接;
控制器,其用于控制所述第一電機、第一電撐桿和電動閥門。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空氣質量傳感器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沿主撐桿的軸向設置有2-5排傳感器固定裝置,沿主撐桿的周向上設置有偶數個傳感器固定裝置。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空氣質量傳感器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限位裝置,其數量與同一平面上周向設置的傳感器固定裝置的數量相同,所述限位裝置包括:第二電撐桿和限位塊,所述第二電撐桿垂直固定于第一底座上,所述限位塊水平固定于第二電撐桿的伸縮端,多個第二電撐桿的位置設置為:當第二電撐桿頂升限位塊至與最下方的傳感器固定裝置位于同一水平面時,所述第二電撐桿阻擋傳感器固定裝置繼續轉動,使傳感器固定裝置上的汽車空氣質量傳感器與對應的氣室凹口相對;
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第二電撐桿。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空氣質量傳感器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氣室殼體上設置有出氣口,所述出氣口與排氣裝置連接。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空氣質量傳感器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位于卡塊內側的殼體對應凹口處的外周周向設置有加熱裝置和溫度檢測儀;
所述控制器控制所述加熱裝置,所述溫度檢測儀與所述監測裝置連接。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空氣質量傳感器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殼體上設置有限位環,所述第二彈簧部分位于所述限位環中。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汽車空氣質量傳感器檢測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桿上設置有穿線孔,所述穿線孔與所述卡槽相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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