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832006.5 | 申請日: | 2021-07-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76604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01 |
| 發明(設計)人: | 李養余;楊曉寧;霍國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榮耀終端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G06F3/04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同立鈞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05 | 代理人: | 孫靜;黃健 |
| 地址: | 51804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街道***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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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子設備 | ||
1.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中框以及指紋識別組件;
所述指紋識別組件包括:指紋識別模組以及第一柔性電路板;
所述中框包括邊框和中板,所述邊框上具有第一容納空間,所述中板與所述邊框圍成第二容納空間,且所述第一容納空間與所述第二容納空間之間具有第一隔擋部;
所述第一隔擋部上具有第一凹陷區域;
所述指紋識別模組的部分以及所述第一柔性電路板的一端位于所述第一容納空間中,所述第一柔性電路板的另一端經過所述第一凹陷區域與所述第二容納空間內設置的電路板電連接;
所述第一凹陷區域與所述電子設備的橫向中軸線錯開設置,且所述第一凹陷區域與所述電子設備的頂端之間的距離小于所述第一凹陷區域與所述電子設備的底端之間的距離;
所述第一凹陷區域包括第一頂凹陷區域以及與所述第一頂凹陷區域相連通的兩個第一側凹陷區域;
所述第一頂凹陷區域位于所述第一隔擋部的頂端,所述兩個第一側凹陷區域相背設置,所述兩個第一側凹陷區域位于所述第一隔擋部的兩個側壁上;
其中一個所述第一側凹陷區域位于所述第一容納空間內,另一個所述第一側凹陷區域位于所述第二容納空間內;
所述第一柔性電路板包括第一段、第二段以及位于所述第一段和所述第二段之間的第三段;
所述第一段位于所述第一容納空間內,所述第二段位于所述第二容納空間內,所述第三段貼合所述第一凹陷區域設置;
所述第二容納空間內設有第二隔擋部,所述第二隔擋部將所述第二容納空間分割為功能倉以及電池倉;
所述第二隔擋部上形成有第二凹陷區域;所述第一柔性電路板的所述第二段的一端位于所述電池倉內,所述第一柔性電路板的所述第二段的另一端經過所述第二凹陷區域與所述功能倉內的所述電路板電連接;
所述第二凹陷區域包括第二頂凹陷區域以及與所述第二頂凹陷區域相連通的兩個第二側凹陷區域;
所述第二頂凹陷區域位于所述第二隔擋部的頂端,所述兩個第二側凹陷區域相背設置,且所述兩個第二側凹陷區域中的其中一者位于所述功能倉內,所述兩個第二側凹陷區域中的另一者位于所述電池倉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凹陷區域與所述電子設備的橫向中軸線之間的距離大于8mm。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指紋識別組件還包括:第一支架;
所述指紋識別模組和所述第一支架分別位于所述第一柔性電路板的部分所述第一段的兩側,所述第一支架靠近所述第一隔擋部。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柔性電路板的所述第一段的一端位于所述指紋識別模組和所述第一支架之間,所述第一柔性電路板的所述第一段的另一端從所述第一支架靠近所述電子設備的頂端的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一凹陷區域處。
5.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還包括:第二支架;所述第二支架位于所述第一容納空間內,且所述第二支架上具有至少一個限位部;
所述第一支架上還具有至少一個與所述限位部相匹配的限位槽,所述限位部與所述限位槽相配合,以將所述指紋識別模組固定在所述第一容納空間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支架上具有兩個所述限位槽,所述限位槽位于所述第一支架的兩個端部;
所述第二支架上具有兩個所述限位部,兩個所述限位部分別與所述兩個所述限位槽相配合。
7.根據權利要求3或4所述的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功能倉位于所述中框上靠近所述電子設備的頂端的一側,所述電池倉位于所述中框上靠近所述電子設備的底端的一側;
其中,所述功能倉至少用于容置所述電路板,所述電池倉用于容置所述電子設備的電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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