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載電池的保電方法、車輛和可讀存儲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828792.1 | 申請日: | 2021-07-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580939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24 |
| 發明(設計)人: | 馮慕鑫;邵杰;楊東英;趙奕凡;曹宇 | 申請(專利權)人: | 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3/00 | 分類號: | B60L3/00;B60L50/61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紀恒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87 | 代理人: | 楊培權 |
| 地址: | 545007 廣西壯***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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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載 電池 方法 車輛 可讀 存儲 介質 | ||
1.一種車載電池的保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車載電池的保電方法應用于混動車輛上,該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實時監測所述車輛的速度,判斷所述車輛的速度是否滿足第一預設條件;
若所述車輛的速度滿足第一預設條件,則獲取所述車載電池的電荷狀態;
判斷所述車載電池的電荷狀態是否滿足第二預設條件;
若所述車載電池的電荷狀態滿足第二預設條件,則以高速保電模式運行;
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獲取發動機的當前轉速;
根據所述當前轉速計算所述發動機在當前轉速下的總扭矩值;
根據所述總扭矩值確定所述發動機在高速保電模式下的保電模式驅動扭矩值;
計算總扭矩值和保電模式驅動扭矩值的差為保電模式發電扭矩值;
所述若所述車載電池的電荷狀態滿足第二預設條件,則以高速保電模式運行的步驟包括:
若所述車載電池的荷電狀態滿足第二預設條件,則限制所述車輛的發動機輸出驅動功率,并控制所述發動機配合所述車輛上的發電機為車載電池進行供電。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電池的保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則限制所述車輛的發動機輸出驅動功率,并控制所述發動機配合所述車輛上的電動機為車載電池進行供電的步驟包括:
控制所述發動機的驅動扭矩值為保電模式驅動扭矩值;
控制所述發動機與所述發電機配合,以向車載電池進行供電,并控制所述發動機的發電扭矩值為保電模式發電扭矩值。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電池的保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實時監測所述車輛的速度,判斷所述車輛的速度是否滿足第一預設條件的步驟包括:
實時監測所述車輛的速度,判斷所述車輛的速度是否大于第一預設車速;
若所述車輛的速度大于第一預設車速,則判斷所述車輛的速度滿足第一預設條件。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載電池的保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所述車輛的速度滿足第一預設條件,則獲取所述車載電池的電荷狀態的步驟包括:
若所述車輛的速度大于第一預設車速,則獲取所述車載電池中剩余電荷容量占電池總容量的比值。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載電池的保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判斷所述車載電池的電荷狀態是否滿足第二預設條件的步驟包括:
判斷所述車載電池中的剩余電荷容量占電池總容量的比值是否小于第一預設比值;
所述若所述車載電池的電荷狀態滿足第二預設條件,則以高速保電模式運行的步驟包括:
若所述比值小于第一預設比值,則以高速保電模式運行。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電池的保電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若所述車載電池的電荷狀態滿足第二預設條件,則以高速保電模式運行的步驟之后,還包括:
判斷所述車輛的速度是否小于第二預設車速;
若所述車輛的速度小于第二預設車速,則退出高速保電模式;
判斷所述車載電池的剩余電荷容量占電池總容量的比值是否大于第二預設比值;
若所述車載電池的剩余電荷容量占電池總容量的比值大于第二預設比值,則退出高速保電模式。
7.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儲器、處理器、以及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上并可在所述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車載電池的保電方法的步驟。
8.一種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讀存儲介質上存儲有計算機程序,所述計算機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如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車載電池的保電方法的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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