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衣物處理方法和裝置、衣物處理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794522.3 | 申請日: | 2021-07-1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403804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0-04 |
| 發明(設計)人: | 劉雪清;汪世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合肥美的洗衣機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D06F33/52 | 分類號: | D06F33/52;D06F33/65;D06F34/04;D06F34/18;D06F103/02;D06F103/38;D06F105/38;D06F105/5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黃玉霞 |
| 地址: | 230088 安***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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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衣物 處理 方法 裝置 設備 | ||
1.一種衣物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衣物處理設備中,所述方法包括:
確定洗衣程序結束,檢測所述衣物處理設備的洗滌筒內衣物是否被取出;
確定所述洗滌筒內衣物持續第一預設時間未被取出,控制所述衣物處理設備執行祛味程序,其中,所述控制所述衣物處理設備執行所述祛味程序,包括:
控制所述洗滌筒按照預設洗滌節拍進行正反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衣物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所述衣物處理設備執行祛味程序,包括:
確定所述洗滌筒內衣物持續第一預設時間未被取出,發出衣物取出提醒;
確定接收到不取出衣物指令,或者,在第二預設時間內未接收到反饋指令,再次檢測所述衣物處理設備的洗滌筒內衣物是否被取出;
確定所述洗滌筒內衣物持續第三預設時間未被取出,則控制所述洗滌筒按照預設洗滌節拍進行正反轉和發出祛味執行提醒。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衣物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正反轉包括:控制所述洗滌筒正向轉動第一時間后停止,再控制所述洗滌筒反向轉動第二時間后停止,如此交替進行,并持續第四預設時間。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衣物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確定第五預設時間內所述洗滌筒內衣物未被取出,則發出烘干授權請求;
確定接收到授權指令,則控制所述衣物處理設備執行烘干程序。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衣物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確定接收到不授權指令,則控制所述衣物處理設備執行所述祛味程序和發出所述祛味執行提醒。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衣物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確定在第六預設時間內未接收到烘干授權請求的反饋信息,則再次檢測所述衣物處理設備的洗滌筒內衣物是否被取出;
確定所述洗滌筒內衣物未被取出,則控制所述衣物處理設備執行所述祛味程序和發出所述祛味執行提醒。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衣物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獲取所述衣物處理設備執行所述祛味程序的次數;
確定所述次數達到預設值,則禁止所述衣物處理設備進行工作。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衣物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檢測所述衣物處理設備的洗滌筒內衣物是否被取出,包括:
檢測所述洗滌筒內衣物的重量是否發生變化和/或所述衣物處理設備的機門是否被打開;
確定所述洗滌筒內衣物的重量未發生變化和/或所述機門未被打開,則確定所述洗滌筒內衣物未被取出。
9.一種衣物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衣物處理設備中,所述裝置包括:
檢測模塊,用于確定洗衣程序結束,檢測所述衣物處理設備的洗滌筒內衣物是否被取出;
處理模塊,用于在所述洗滌筒內衣物持續第一預設時間未被取出時,控制所述衣物處理設備執行祛味程序,其中,所述控制所述衣物處理設備執行所述祛味程序,包括:
控制所述洗滌筒按照預設洗滌節拍進行正反轉。
10.一種衣物處理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儲器、處理器及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上并可在所述處理器上運行的衣物處理程序,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衣物處理程序時,實現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衣物處理方法。
11.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其上存儲有衣物處理程序,該衣物處理程序被處理器執行時實現根據權利要求1-8中任一項所述的衣物處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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