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燃氣燃燒器系統及其工作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778125.7 | 申請日: | 2021-07-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5762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9-07 |
| 發明(設計)人: | 劉永才;陳令清;劉剛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佳運通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C9/00 | 分類號: | F23C9/00;F23D14/04;F23D14/58;F23D14/64;F23L1/00;F23N3/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萬商天勤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79 | 代理人: | 羅建平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華富街道蓮***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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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燃氣 燃燒 系統 及其 工作 方法 | ||
1.一種燃氣燃燒器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供風道(110),由大口徑的風筒(111)、口徑收縮的縮口管(112)及小口徑的出風筒(113)構成,所述縮口管(112)大端連接所述風筒(111),小端連接所述出風筒(113);
煙氣回流混合筒(140),套設在所述出風筒(113)外,由口徑收縮的回流部(141),小口徑的喉部(142)及口徑擴大的擴壓部(143)構成,所述喉部(142)上游連接所述回流部(141)的出口,下游連接所述擴壓部(143)的進口;所述煙氣回流混合筒(140)與所述出風筒(113)之間的通道構成煙氣回流通道;
內筒(150),內部中空并套設在所述出風筒(113)內;所述內筒(150)與所述出風筒(113)之間的通道構成空氣噴嘴;
鈍體(160),置于所述內筒(150)下游;
第1燃料供給系統(120),配置在所述供風道(110)內部,包括主管(121)和連接于所述主管(121)下游的兩組支管,該兩組支管包括進入所述內筒(150)內的內支管(122)和進入所述內筒(150)外、所述煙氣回流混合筒(140)內的外支管(124),所述內支管(122)末端連接內支噴嘴(123),所述內支噴嘴(123)外套設引射管(126),所述外支管(124)末端連接外支噴嘴(125);
第2燃料供給系統(130),配置在所述供風道(110)外部,包括集氣包(131),所述集氣包(131)通過支管(132)連接多個外部噴嘴(133),所述外部噴嘴(133)至少部分地圍繞在所述煙氣回流混合筒(140)外;所述外部噴嘴(133)分為兩組,其中,第一組外部噴嘴(133a)的噴射口定向成相對所述供風道(110)縱軸線以第一角度向中心方向噴射燃料,第二組外部噴嘴(133b)的噴射口定向成相對所述供風道(110)縱軸線以第二角度向中心方向噴射燃料,第一角度與第二角度不相等。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燃燒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內筒(150)由大口徑的直筒段(151)、口徑收縮的縮口段(152)、小口徑喉部(153)及口徑擴張的擴口段(154)構成,所述縮口段(152)的大端連接所述直筒段(151)、小端連接所述小口徑喉部(153),所述小口徑喉部(153)出口連接所述擴口段(154)的小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燃燒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出風筒(113)的出口不超過所述回流部(141)出口。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燃燒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外支噴嘴(125)的噴孔位置超過所述煙氣回流混合筒(140)的喉部(142)的出口。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燃燒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鈍體(160)的整體外形為前寬后窄,寬的一端面向所述內筒(15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燃氣燃燒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鈍體(160)為中通的,外壁面為流線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燃燒器系統,其特征在于,各個所述引射管(126)噴射出口方向與所述供風道(110)縱軸的成角度放射狀向外,角度范圍為0°-80°。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燃燒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2燃料供給系統(130)的兩組外部噴嘴(130)都圍繞在所述煙氣回流混合筒(140)外,且第二組外部噴嘴(133b)在第一組外部噴嘴(133a)外圍,兩組外部噴嘴(130)分別周向均布在所述煙氣回流混合筒(140)外。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燃燒器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2燃料供給系統(130)的第一組外部噴嘴(133a)的噴射口與所述供風道(110)縱軸線的角度為0°-15°;第二組外部噴嘴(133b)的噴射口與所述供風道(110)縱軸線的角度為5°-20°。
10.一種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燃氣燃燒器系統的工作方法,其特征在于,該方法包括:
通過供風道(110)供給助燃空氣,大部分助燃空氣通過空氣噴嘴,少部分助燃空氣通過內筒(150);通過空氣噴嘴后的高速的助燃空氣,在煙氣回流混合筒(140)內形成低壓區將爐膛內的惰性燃燒產物經煙氣回流通道吸入,助燃空氣與惰性燃燒產物在所述回流混合筒(140)喉部(142)完成初步混合;
通過第1燃料供給系統(120)供給所需燃氣量的少部分,其中一部分燃氣通過內支管(122)上的內支噴嘴(123)噴射進引射管(126),與從內筒(150)內吸入的助燃空氣摻混并在所述引射管(126)內燃燒,火焰通過所述引射管(126)出口噴出,由于鈍體(160)的阻擋而形成穩定的火焰;其中另一部分燃氣通過外支管(124)上的外支噴嘴(125)向煙氣回流混合筒(140)內噴射,并與混有惰性燃燒產物的助燃空氣在所述回流混合筒(140)的擴壓部(143)內燃燒;
通過第2燃料供給系統(130)供給燃燒器系統所需燃氣量的大部分,其中一部分燃氣從第一組外部噴嘴(133a)向燃氣燃燒器系統的縱軸線方向噴射,另一部分燃氣從第二組外部噴嘴(133b)向燃氣燃燒器系統的縱軸線方向噴射,噴射形成的高速燃氣射流帶動鍋爐爐膛內的惰性燃燒產物跟隨,并在進入燃燒區燃燒前完成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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