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車載原位制氫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763015.3 | 申請日: | 2021-07-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277469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18 |
| 發明(設計)人: | 盧祺;楊光猛;劉偉;趙聰聰;崔傳禹;徐龍;楊浩;夏大彪;馮上樣;王娜;鄭念竹;譚興儒 | 申請(專利權)人: | 季華實驗室 |
| 主分類號: | C01B3/06 | 分類號: | C01B3/06 |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海融科創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77 | 代理人: | 陳志超 |
| 地址: | 5282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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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車載 原位 系統 | ||
1.一種車載原位制氫系統,包括水箱(1)、供水管路(2)、至少一個主制氫罐(3)和供氣管路(4),所述供水管路(2)與所述水箱(1)連接, 所述水箱(1)用于存儲水溶液,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回水管路(6)和一個副制氫罐(5);所述副制氫罐(5)的尺寸比所述主制氫罐(3)的尺寸小;所述主制氫罐(3)和所述副制氫罐(5)內均裝填有制氫材料和催化劑;所述供水管路(2)用于向所述主制氫罐(3)和所述副制氫罐(5)輸送水溶液以與其中的制氫材料進行水解制氫反應;所述回水管路(6)用于把所述主制氫罐(3)和所述副制氫罐(5)中的水溶液輸送回所述水箱(1);所述供氣管路(4)與所述主制氫罐(3)和所述副制氫罐(5)均連通,并用于把反應生成的氫氣輸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原位制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制氫材料為MgH2,所述催化劑為MgCl2。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原位制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氣管路(4)的輸出端設置有主出氣口(401)和抽氣口(402),所述主出氣口(401)用于輸出氫氣,所述抽氣口(402)用于與外部的抽氣裝置連接,所述主出氣口(401)處設置有第一閥門(403),所述抽氣口(402)處設置有第二閥門(404)。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載原位制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氣管路(4)包括供氣總管(405),所述主制氫罐(3)和所述副制氫罐(5)與所述供氣總管(405)之間均連接有供氣支管(406),所述供氣支管(406)上設置有第三閥門(407)。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載原位制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主出氣口(401)處設置有第一氣體流量傳感器(408),所述供氣支管(406)上設置有第二氣體流量傳感器(409)。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原位制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水管路(2)包括與所述水箱(1)連通的供水總管(201),以及設置在所述供水總管(201)上的供水泵(202);所述主制氫罐(3)和所述副制氫罐(5)與所述供水總管(201)之間連接有供水支管(203)。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車載原位制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水總管(201)上設置有第四閥門(204),所述供水支管(203)上設置有第五閥門(205)。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車載原位制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供水支管(203)上設置有液體流量傳感器(206)。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載原位制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水管路(6)包括與所述水箱(1)連通的回水總管(601),以及設置在所述回水總管(601)上的回水泵(602);所述主制氫罐(3)和所述副制氫罐(5)與所述回水總管(601)之間連接有回水支管(603)。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車載原位制氫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回水總管(601)上設置有第六閥門(604),所述回水支管(603)上設置有第七閥門(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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