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地面清潔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740073.4 | 申請日: | 2021-06-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530689A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30 |
| 發明(設計)人: | 不公告發明人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瑞久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47L11/30 | 分類號: | A47L11/30;A47L11/40 |
| 代理公司: | 蘇州謹和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2295 | 代理人: | 靳靜 |
| 地址: | 215000 江蘇省蘇州市工業***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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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地面 清潔 裝置 | ||
1.一種地面清潔裝置,包括適于在待清潔地面上移動的清潔底座(1),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潔底座(1)包括:
座體(10),具有前部(101)、后部(102)、相對的第一側部(103)和第二側部(104);
刷輥(12),可繞刷輥軸心線(X1)旋轉地布置在所述的座體(10)上并且位于所述的第一側部和第二側部之間;
側刷腔(16),其位于所述的第一側部(103)處,所述的側刷腔(16)具有朝向所述第一側部的外側敞開的敞口(161)、面向待清潔地面的下開口(162)和朝向前側的前開口(163);以及
側刷(13),可繞一水平軸心線(X2)轉動地支撐在所述的側刷腔(16)內,所述的水平軸心線(X2)與所述的刷輥軸心線(X1)共線,所述的側刷(13)包括刷座(131)和布置在所述刷座(131)上的清潔件(132);所述清潔件(132)的外側部部分從所述的敞口(161)處露出;所述清潔件(132)的下部部分從所述的下開口(162)向下伸出并接觸待清潔地面;所述清潔件(132)的前部部分從所述的前開口(163)處露出。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清潔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潔底座(1)還包括:密封件(15),其位于所述的第一側部(103)上并且位于所述側刷腔(16)的外側,所述的清潔件(132)被限定在所述密封件(15)的內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清潔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潔底座(1)包括:刷輥腔(18),所述刷輥腔(18)具有位于下部的下部開口(181)和位于前部的前部開口(182),所述刷輥(12)的下部部分從所述的下部開口(181)伸出以接觸地面,所述刷輥(12)的前部部分從所述的前部開口(182)露出。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清潔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潔件(132)包括若干刷毛簇(1321,1321’)。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地面清潔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清潔件(132)包括若干刮片(1322),所述的若干刷毛簇(1321,1321’)的徑向長度大于所述若干刮片(1322)的徑向長度。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地面清潔裝置,其特征在于,部分所述的若干刮片(1322)與所述的敞口(161)側向齊平。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地面清潔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若干刷毛簇(1321,1321’)和若干刮片(1322)在所述的刷座(131)上沿周向交替分布。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地面清潔裝置,其特征在于,部分所述的刷毛簇(1321,1321’)從所述的敞口(161)處向外側伸出。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地面清潔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地面清潔裝置還包括:供液系統,其具有用于存儲清潔液的溶液箱(22)和設置在所述的清潔底座(1)上并與所述的溶液箱(22)流體連通的若干供液嘴(33,35)。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地面清潔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地面清潔裝置還包括:污液回收系統,包括污液箱(23)、與所述污液箱(23)之間的抽吸通道(29)以及與所述的污液箱(23)流體連通的抽吸電機(25),所述的下部開口(181)與所述的污液箱(24)流體連通并且能夠在所述抽吸電機(25)的作用下吸起待清潔表面上的污液和碎屑。
11.根據權利要求10所述的地面清潔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地面清潔裝置還包括:直立機體(2),其下部轉動連接在所述的清潔底座(1)上,所述直立機體(2)的上部具有把手(261),所述的抽吸電機(25)、溶液箱(22)、污液箱(23)均布置在所述的直立機體(2)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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