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煙氣二次燃燒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709523.3 | 申請日: | 2021-06-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7517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05 |
| 發明(設計)人: | 黃斌;湯瑞;王雪建;許智;馬運杰;潘巧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合肥工業大學 |
| 主分類號: | F23G7/06 | 分類號: | F23G7/06;F23D14/02;F23D14/46;F23D14/62 |
| 代理公司: | 安徽合肥華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4112 | 代理人: | 余成俊 |
| 地址: | 230009 *** | 國省代碼: | 安徽;3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煙氣 二次 燃燒 裝置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煙氣二次燃燒裝置,包括煙氣混合室、二次燃燒爐,煙氣混合室連通有第一管道喉部、進料口置換室廢氣入口、出料口置換室廢氣入口、空氣/熱風入口,進料口置換室廢氣入口、出料口置換室廢氣入口、空氣/熱風入口分別各自安裝有閥門;二次燃燒爐內被多孔隔板分隔為燃燒區、集氣區兩部分,二次燃燒爐的燃燒區內通入助燃燃料,煙氣混合室通過第二管道喉部與二次燃燒爐的燃燒區內連通,第二管道喉部、二次燃燒爐的集氣區內分別各自安裝有溫度傳感器。本發明能夠避免煙氣在燃燒爐內停留時間過短而造成燃燒不充分的問題,并有效節約助燃燃料天。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煙氣處理設備領域,具體是一種煙氣二次燃燒裝置。
背景技術
固體廢棄物燃燒或熱解會產生大量有毒有害煙氣,必須經過處理才能達到排放要求。對煙氣進行二次燃燒、激冷,再進行末端處理后排放是一種常見的處理方式,但處理工藝參數不同,煙氣處理效果和能耗也不同,特別是二次燃燒室內煙氣燃燒溫度、停留時間、煙氣成分及其均勻度等,對煙氣處理效果和能耗有很大影響。
以廢舊漆包線熱解煙氣處理為例,現有的廢舊漆包線熱解煙氣處理工藝方法是:將來自熱解爐產生的熱解廢氣以及進、出料口置換室廢氣等其他生產過程產生的廢氣引入二燃室進行燃燒處理(天然氣助燃),廢氣在一定的溫度下充分燃燒并停留一定時間,使煙氣中的有機成分能得到完全燃燒破壞,達到抑制和減少二噁英和氮氧化合物的含量的目的。由于二噁英類物質的適宜生成溫度約為 250~500℃,因此對二燃室燃燒后的高溫煙氣冷卻時,采用激冷方式以抑制二噁英類物質在冷卻過程中生成,激冷后的煙氣后進入后續末端處理系統(包括干式除酸、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塵、堿噴淋等環節),處理達標后排放。需要處理的煙氣包括來自熱解爐產生的熱解廢氣以及進、出料口置換室內的廢氣,其中,來自熱解爐產生的熱解廢氣成分和溫度較為穩定,向二燃室供氣流量穩定,但是壓塊狀的廢舊漆包線在進入熱解爐前和送出熱解爐后,都須在置換室換氣;熱解爐進、出料口置換室內的廢氣與熱解廢氣相比,不僅成分和溫度差異較大,而且產生的廢氣向二燃室輸入具有間歇性特點。煙氣在二燃室內燃燒溫度和停留時間對抑制和減少二噁英和氮氧化合物生成有決定性影響,是重要的工藝參數之一,如何根據來自熱解爐產生的熱解廢氣、其他來源廢氣、煙氣燃燒后的溫度以及最終處理后煙氣中有害物質成分含量來控制燃燒處理所需的天然氣供給量,對于保證煙氣處理效果、節約燃氣供給成本具有重要意義。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種煙氣二次燃燒裝置,以解決固體廢棄物熱解處理時煙氣燃燒不充分或過度燃燒,實現提高煙氣處理效果、節約助燃燃料供給成本。
為了達到上述目的,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為:
一種煙氣二次燃燒裝置,包括煙氣混合室、二次燃燒爐,所述煙氣混合室通過第一管道喉部與煙氣管道連通,煙氣混合室還連通有進料口置換室廢氣入口、出料口置換室廢氣入口、空氣/熱風入口,所述進料口置換室廢氣入口、出料口置換室廢氣入口、空氣/熱風入口分別各自安裝有閥門;
所述二次燃燒爐內設置有多孔隔板,由多孔隔板將二次燃燒爐內分隔為燃燒區、集氣區兩部分,并由多孔隔板中的多個通孔連通所述燃燒區、集氣區,所述二次燃燒爐的燃燒區內通入助燃燃料,所述煙氣混合室通過第二管道喉部與二次燃燒爐的燃燒區內連通,且第二管道喉部、二次燃燒爐的集氣區內分別各自安裝有溫度傳感器。
進一步的,所述第一管道喉部的通流面積小于煙氣管道的通流面積。
進一步的,所述第二管道喉部的通流面積小于煙氣混合室的通流面積。
進一步的,所述第二管道喉部的中心軸線相切于二次燃燒爐內的燃燒區。
進一步的,所述多孔隔板中各個通孔的總通流面積為所述第二管道喉部通流面積的1-3倍。
進一步的,所述空氣/熱風入口的閥門開度,根據進料口置換室廢氣入口、出料口置換室廢氣入口的閥門開度確定。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合肥工業大學,未經合肥工業大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0709523.3/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