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數據傳輸方法和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700256.3 | 申請日: | 2021-06-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24231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1-20 |
| 發明(設計)人: | 杜曉磊 | 申請(專利權)人: | 維沃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1/1806 | 分類號: | H04L1/1806;H04L1/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銀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43 | 代理人: | 許靜;黃燦 |
| 地址: | 523863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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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數據傳輸 方法 電子設備 | ||
1.一種數據傳輸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第一數據處理層反饋的數據傳輸信息;
在所述數據傳輸信息滿足異常條件的情況下,確定所述數據傳輸信息中待重傳數據的重傳信息;
第三數據處理層根據所述重傳信息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其中,所述第三數據處理層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的第一重傳等待時間小于第二數據處理層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的第二重傳等待時間;
所述確定所述數據傳輸信息中待重傳數據的重傳信息,第三數據處理層根據所述重傳信息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包括:
確定所述數據傳輸信息中待重傳數據的傳輸協議類型,第三數據處理層根據所述傳輸協議類型采用對應的重傳策略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所述傳輸協議類型包括第一傳輸協議類型和第二傳輸協議類型,所述第一傳輸協議類型為傳輸控制協議類型,所述第二傳輸協議類型為用戶數據報協議類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傳輸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傳輸協議類型為第一傳輸協議類型的情況下,所述根據所述傳輸協議類型采用對應的重傳策略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包括:
獲取所述待重傳數據的數據重傳次數;
在所述數據重傳次數小于第一閾值的情況下,確定所述數據重傳次數對應的重傳等待時間,在等待時間滿足所述重傳等待時間的情況下,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
在所述數據重傳次數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閾值的情況下,保持所述第二數據處理層的數據發送窗口保持不變。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數據傳輸方法,其特征在于,在確定所述數據重傳次數對應的重傳等待時間之后,還包括:
根據所述第一數據處理層的最大重傳次數和數據重傳耗時時間更新所述重傳等待時間;
在等待時間滿足更新后的重傳等待時間的情況下,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數據傳輸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傳輸協議類型為第二傳輸協議類型的情況下,所述根據所述傳輸協議類型采用對應的重傳策略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包括:
獲取所述待重傳數據的數據重傳次數;
在所述數據重傳次數小于第二閾值的情況下,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
5.一種數據傳輸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傳輸信息獲取模塊,用于獲取第一數據處理層反饋的數據傳輸信息;
重傳信息確定模塊,用于在所述數據傳輸信息滿足異常條件的情況下,確定所述數據傳輸信息中待重傳數據的重傳信息;
數據重傳模塊,用于根據所述重傳信息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所述數據重傳模塊設置于第三數據處理層,其中,所述數據重傳模塊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的第一重傳等待時間小于第二數據處理層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的第二重傳等待時間;
所述重傳信息確定模塊,用于確定所述數據傳輸信息中待重傳數據的傳輸協議類型;
所述數據重傳模塊,用于根據所述傳輸協議類型采用對應的重傳策略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所述傳輸協議類型包括第一傳輸協議類型和第二傳輸協議類型,所述第一傳輸協議類型為傳輸控制協議類型,所述第二傳輸協議類型為用戶數據報協議類型。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數據傳輸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傳輸協議類型為第一傳輸協議類型的情況下,所述數據重傳模塊用于:
獲取所述待重傳數據的數據重傳次數;
在所述數據重傳次數小于第一閾值的情況下,確定所述數據重傳次數對應的重傳等待時間,在等待時間滿足所述重傳等待時間的情況下,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
在所述數據重傳次數大于或等于所述第一閾值的情況下,保持所述第二數據處理層的數據發送窗口保持不變。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數據傳輸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數據重傳模塊還用于:
在確定所述數據重傳次數對應的重傳等待時間之后,根據所述第一數據處理層的最大重傳次數和數據重傳耗時時間更新所述重傳等待時間;
在等待時間滿足更新后的重傳等待時間的情況下,重傳所述待重傳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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