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挖掘機定量系統變量化控制系統及其控制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692902.6 | 申請日: | 2021-06-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0915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27 |
| 發明(設計)人: | 劉淑強;李強;王進;王學蘭;田淑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臨工工程機械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F3/42 | 分類號: | E02F3/42;E02F3/43;E02F9/20;E02F9/22 |
| 代理公司: | 青島發思特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37212 | 代理人: | 李文培 |
| 地址: | 276023 山東省臨沂市經濟技***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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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挖掘機 定量 系統 量化 控制系統 及其 控制 方法 | ||
1.一種電動挖掘機定量系統變量化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整機控制器(6)和兩個以上的分控制系統,所述每個分控制系統均包括先導控制元件、分系統電動機(7)、定量泵(8)和執行元件,先導控制元件和分系統電動機(7)分別與整機控制器(6)連接,分系統電動機(7)與定量泵(8)連接,定量泵(8)通過電磁換向閥(3)與執行元件連接,電磁換向閥(3)與先導控制元件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電動挖掘機定量系統變量化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定量泵(8)與電磁換向閥(3)之間設有壓力傳感器(5),壓力傳感器(5)與整機控制器(6)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電動挖掘機定量系統變量化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控制系統為七個,七個分控制系統的執行元件分別是動臂機構(4)、鏟斗機構(10)、斗桿機構(11)、回轉機構(12)、多功能輔具(13)、左行走機構(14)和右行走機構(15)。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挖掘機定量系統變量化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先導控制元件包括電控手柄(1),電控手柄(1)通過傾角傳感器(2)與整機控制器(6)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電動挖掘機定量系統變量化控制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先導控制元件包括電控腳踏閥(16),電控腳踏閥(16)通過傾角傳感器(2)與整機控制器(6)連接。
6.一種電動挖掘機定量系統變量化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電動挖掘機定量系統變量化控制系統,具體步驟包括:
步驟1、一個以上的分控制系統通過先導控制元件向整機控制器(6)輸入信號,整機控制器(6)根據相應輸入信號生成相應分系統電動機(7)的轉速控制信號;
步驟2、整機控制器(6)根據上述控制信號控制相應的分系統電動機(7)達到預定轉速;
步驟3、相應的分系統電動機(7)帶動定量泵(8)向相應分控制系統輸出相應的流量;
步驟4、先導控制元件控制電磁換向閥(3)進行換向,液壓油通過電磁換向閥(3)向相應執行元件進行供油。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挖掘機定量系統變量化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無信號輸入的分控制系統的分系統電動機(7)處于零轉速或低轉速狀態。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挖掘機定量系統變量化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多個分控制系統之間相互獨立。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動挖掘機定量系統變量化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1中先導控制元件向整機控制器(6)輸入的信號為先導控制元件的操作角度信號及相應分控制系統的壓力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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