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區塊鏈中的交易處理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692124.0 | 申請日: | 2021-02-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20443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03 |
| 發明(設計)人: | 李帥 | 申請(專利權)人: | 支付寶(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螞蟻區塊鏈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50 | 分類號: | G06F9/50;G06Q40/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國昊天誠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15 | 代理人: | 許振新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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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區塊 中的 交易 處理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 ||
1.一種區塊鏈中的交易處理方法,包括:
區塊鏈節點執行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操作,其中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已在區塊鏈系統中達成共識;
所述區塊鏈節點執行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操作的過程中,并行地執行對第N+1個區塊對應交易的共識操作,其中,N為正整數。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區塊鏈節點執行第N個區塊的交易執行操作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區塊鏈節點對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在區塊鏈系統中進行共識。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區塊鏈節點對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在區塊鏈系統中進行共識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區塊鏈節點收集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區塊鏈節點完成對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操作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區塊鏈節點將所述交易執行的結果寫入區塊鏈賬本的第N個區塊中。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對第N+1個區塊對應交易的共識操作,在對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達成共識之后執行。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區塊鏈節點在對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進行共識的過程中,并行地執行收集第N+1個區塊對應交易的操作。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所述區塊鏈節點執行收集第N+1個區塊對應交易的操作,在執行收集第N個區塊對應交易的操作之后執行。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所述區塊鏈節點執行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寫塊操作的過程中,并行地執行對第N+1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操作。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所述區塊鏈節點對第N+1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操作,在對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操作之后執行。
10.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所述區塊鏈節點完成對所述第N+1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操作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區塊鏈節點將所述交易執行的結果寫入區塊鏈賬本的第N+1個區塊中。
11.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所述區塊鏈節點對第N+1個區塊對應的寫塊操作,在對第N個區塊對應的寫塊操作之后執行。
12.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如果所述區塊鏈節點在執行收集第N+1個區塊對應交易的操作結束之后,對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共識的過程尚未結束,該方法還包括:
所述區塊鏈節點將收集的第N+1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存儲到內存中。
13.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如果所述區塊鏈節點在執行第N+1個區塊對應的共識操作結束之后,對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過程尚未結束,該方法還包括:
所述區塊鏈節點將第N+1個區塊對應的共識結果存儲到內存中。
14.如權利要求10所述的方法,如果所述區塊鏈節點在執行第N+1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操作結束之后,對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寫塊過程尚未結束,該方法還包括:
所述區塊鏈節點將第N+1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結果存儲到內存中。
15.一種交易處理裝置,應用于區塊鏈節點,包括:
交易執行模塊,執行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操作,其中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已在區塊鏈系統中達成共識;
共識模塊,在交易執行模塊執行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操作的過程中,并行地執行對第N+1個區塊對應交易的共識操作。
16.一種電子設備,包括:
處理器;以及
被安排成存儲計算機可執行指令的存儲器,所述可執行指令在被執行時使所述處理器執行以下操作:
執行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操作,其中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已在區塊鏈系統中達成共識;
執行所述第N個區塊對應的交易執行操作的過程中,并行地執行對第N+1個區塊對應交易的共識操作,其中,N為正整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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