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木材加工的便攜式小型臺鋸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680627.6 | 申請日: | 2021-06-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290643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8-24 |
| 發明(設計)人: | 張春元;姚敏;孫霖;潘海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金智達工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7C5/02 | 分類號: | B27C5/02;B27C5/06 |
| 代理公司: | 上海遠諾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397 | 代理人: | 王梟 |
| 地址: | 225699 江蘇省揚***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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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木材 加工 便攜式 小型 | ||
1.一種用于木材加工的便攜式小型臺鋸,其特征在于,包括:
支撐板(1),所述支撐板(1)的頂部固定連接有切割臺(2);
角度調節機構(3),所述角度調節機構(3)位于切割臺(2)頂部的一側,所述角度調節機構(3)包括用于調節角度的活動板(31)和用于推動木材行走的擋板(32);
限位機構(4),所述限位機構(4)位于切割臺(2)的頂部,所述限位機構(4)包括用于對木材進行限位的限位板(41),所述限位板(41)的內部開設有通孔(11),所述限位板(41)的內部與切割臺(2)的底部滑動連接,所述限位板(41)用于對木材的尺寸進行調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木材加工的便攜式小型臺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臺(2)的底部設置有驅動箱(13),所述驅動箱(13)的內部設置為電機,且電機的輸出端固定連接有切割刀片(14)。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木材加工的便攜式小型臺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臺(2)的內部開設有與切割刀片(14)配合使用的第二通槽(15),所述第二通槽(15)的寬度大于切割刀片(14)的寬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木材加工的便攜式小型臺鋸,其特征在于,所述角度調節機構(3)還包括固定柱(33)和活動軸(34),所述活動板(31)的一側與擋板(32)的一側固定連接,所述固定柱(33)的底部與活動板(31)的頂部固定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木材加工的便攜式小型臺鋸,其特征在于,所述活動板(31)的內部開設有第一通槽(7),所述第一通槽(7)的內部設置有緊固螺栓(8)。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木材加工的便攜式小型臺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臺(2)的頂部開設有第一滑槽(5),所述第一滑槽(5)的內部滑動連接有滑板(6)。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用于木材加工的便攜式小型臺鋸,其特征在于,所述滑板(6)的頂部分別固定連接有第一固定筒(9)和第二固定筒(10),所述第一固定筒(9)的內部螺紋連接有緊固螺栓(8),所述第二固定筒(10)的內部設置有活動軸(34)。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木材加工的便攜式小型臺鋸,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41)底部的兩側均固定連接有底板(42),所述底板(42)的頂部固定連接有滑輪(43)。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木材加工的便攜式小型臺鋸,其特征在于,所述切割臺(2)的底部開設有第二滑槽(12),所述滑輪(43)的外側與第二滑槽(12)的內壁滑動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木材加工的便攜式小型臺鋸,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板(41)的頂部固定連接有固定塊(44),所述固定塊(44)的頂部固定連接有頂板(45),所述頂板(45)的內部螺紋連接有螺桿(46),所述螺桿(46)的頂部和底部分別固定連接有轉盤把手(48)和底塊(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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