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數據處理方法、裝置、設備及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673842.3 | 申請日: | 2020-05-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256426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8-04 |
| 發明(設計)人: | 林凱東 | 申請(專利權)人: | 支付寶(杭州)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4 | 分類號: | G06Q40/04;G06F16/27 |
| 代理公司: | 北京晉德允升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23 | 代理人: | 劉立升 |
| 地址: | 310000 浙江省杭州市***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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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數據處理 方法 裝置 設備 介質 | ||
1.一種數據處理方法,包括:
接收攜帶標識信息的注冊請求,為所述標識信息所對應的對象生成共識標識,保存共識標識和對象的對應關系;
共識節點選擇條件觸發后,向所述共識節點選擇條件的觸發終端發送第一反饋數據,以使所述觸發終端顯示可選擇節點;接收所述觸發終端發送的用戶針對對象以及對象的維度或對象的屬性所進行的節點選擇,保存對象以及對象的維度或對象的屬性與用戶所選節點的對應關系;和/或,共識節點選擇條件觸發后,向所述共識節點選擇條件的觸發應用程序發送第二反饋數據,以使所述觸發應用程序顯示可選擇節點;接收所述觸發應用程序發送的用戶針對對象以及對象的維度或對象的屬性所進行的節點選擇,保存對象以及對象的維度或對象的屬性與用戶所選節點的對應關系;
接收包含共識標識的共識申請,將所述共識申請中包含的共識標識對應的對象作為共識對象,將所述共識對象對應的用戶所選節點作為共識節點;向所述共識節點發送所述共識申請中的待共識數據,以使所述共識節點對所述待共識數據進行共識;
接收所述共識節點發送的對所述待共識數據的共識結果,根據至少一個所述共識節點發送的共識結果確定共識反饋數據,并向所述共識對象發送所述共識反饋數據,所述共識反饋數據包括表示共識是否成功的數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
向所述注冊請求的發送終端發送所述共識標識。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
確定所述共識申請中包含的節點,將所述共識申請中包含的節點作為所述共識對象對應的共識節點;
或,
根據所述共識申請中包含的待共識數據確定所述共識對象對應的共識節點。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
根據所述待共識數據的特征從候選共識節點中確定目標共識節點。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方法,所述特征包括數據類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根據至少一個所述共識節點發送的共識結果確定共識反饋數據包括:
若至少一個所述共識節點對所述待共識數據共識不成功,則確定共識反饋數據為共識不成功;
和/或,
若各所述共識節點對所述待共識數據均共識成功,則確定共識反饋數據為共識成功。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根據至少一個所述共識節點發送的共識結果確定共識反饋數據包括:
若共識成功的共識節點數小于共識算法允許的最低共識成功節點數,則確定共識反饋數據為共識不成功;
和/或,
若共識成功的共識節點數不小于共識算法允許的最低共識成功節點數,則確定共識反饋數據為共識成功。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根據至少一個所述共識節點發送的共識結果確定共識反饋數據包括:
若根據至少一個所述共識節點發送的共識結果確定共識反饋數據包括共識不成功,則所述共識反饋數據包括共識不成功原因。
9.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若至少一個所述共識節點由于網絡原因對所述待共識數據共識不成功,則所述方法還包括:
使由于網絡原因共識不成功的所述共識節點對共識不成功數據進行重新共識。
10.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方法還包括:
若所述共識反饋數據包括共識成功,則將所述待共識數據發送至所述共識節點所屬區塊鏈的除所述共識節點外的節點。
11.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共識節點數不小于共識所用共識算法要求的最少節點數。
1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待共識數據為所述共識對象產生或對應的數據。
1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所述對象為APP或APP對應的服務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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