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數據內容確權方法及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669166.2 | 申請日: | 2021-06-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481371A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16 |
| 發明(設計)人: | 劉永亮 | 申請(專利權)人: | 阿里巴巴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16 | 分類號: | G06F21/16;H04L9/32;H04L67/109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君以信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789 | 代理人: | 吳文心 |
| 地址: | 新加坡珊頓道***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數據 內容 確權 方法 裝置 | ||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數據內容確權方法及裝置,包括:提供算法證明信和內容證明信息;接收目標被保護數據內容、目標保護算法、算法證明信息、內容證明信息、以及對比數據內容;在確定目標被保護數據內容、目標保護算法已注冊的情況下,分別基于目標保護算法,從目標被保護數據內容中提取第一身份信息,以及從對比數據內容中提取第二身份信息,進行目標被保護數據內容和對比數據內容之間的確權結果。本申請中,保護算法和數據內容一經注冊即具有規范性和唯一性,在確權階段,通過驗證注冊過程的存在,即可通過規范的保護算法,提取目標被保護數據內容和對比數據內容各自的身份信息進行快速比較,來得到具有公正性、可靠性的確權結果。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計算機技術領域,特別是涉及一種數據內容確權方法及裝置。
背景技術
在數字信息時代,各種多媒體文件在網絡中廣泛流通,侵犯版權或者著作權行為時有發生,當多媒體內容的權利所有人發現自己的文件被侵權時,可以向相關機構申請確權判斷,并由相關機構對文件侵權進行有效甄別。
相關技術中,數字水印技術是確定所有權或者作為侵權證明的最有效的技術方案之一。數字水印技術是根據水印算法,將數字水印直接嵌入多媒體文件當中,但不影響原文件的使用價值,也不容易被覺察到。通過這些隱藏在文件中的信息,可以達到確認權利所有人、購買者或者判斷文件是否被篡改等目的,因此,相關機構可以基于數字水印這一類似文件的識別碼的標識,來判斷是否存在侵權,從而達到確權的目的。
但是,目前的方案中,水印算法存在不唯一性,由于這種不唯一性導致了確權過程的主觀性和隨意性,如對于同一文件,經過規范的水印算法可以提取得到一種水印結果,而經過不規范的水印算法,可以提取得到不同的另一水印結果,這就導致相關利益方存在利用水印算法的不唯一性來仿冒水印的風險,降低了確權過程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發明內容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數據內容確權方法,以解決相關技術中由于水印算法存在不唯一性而導致的確權過程的主觀性和隨意性的問題。
相應的,本申請實施例還提供了一種數據內容確權裝置、電子設備以及存儲介質,用以保證上述方法的實現及應用。
為了解決上述問題,本申請實施例公開了一種數據內容確權方法,應用于目標服務端,所述方法包括:
保護算法在所述目標服務端注冊后,提供針對保護算法的算法證明信息,以及被保護數據內容在所述目標服務端注冊后,提供針對被保護數據內容的內容證明信息;所述被保護數據內容中存在由保護算法添加的身份信息;
接收第一客戶端發送的目標被保護數據內容、目標保護算法、所述目標被保護數據內容的算法證明信息、所述目標保護算法的內容證明信息、以及對比數據內容;
在根據所述目標被保護數據內容的內容證明信息、所述目標保護算法的算法證明信息,確定所述目標被保護數據內容、所述目標保護算法已在所述目標服務端注冊的情況下,分別基于所述目標保護算法,從所述目標被保護數據內容中提取第一身份信息,以及從所述對比數據內容中提取第二身份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身份信息和所述第二身份信息,確定所述目標被保護數據內容和所述對比數據內容之間的確權結果。
可選的,所述根據所述目標保護算法和所述目標保護算法的算法證明信息,確定所述目標保護算法已在所述目標服務端注冊,包括:
解析所述目標保護算法的算法證明信息,得到第九哈希值;
根據所述目標保護算法和所述目標保護算法的算法證明信息,確定所述目標保護算法的第十哈希值;
在所述第九哈希值和所述第十哈希值相同的情況下,確定所述目標保護算法已在所述目標服務端注冊。
可選的,還包括:
確定所述目標被保護數據內容與所述對比數據內容之間的內容相似度;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阿里巴巴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未經阿里巴巴新加坡控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0669166.2/2.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數據顯示系統、數據中繼設備、數據中繼方法、數據系統、接收設備和數據讀取方法
- 數據記錄方法、數據記錄裝置、數據記錄媒體、數據重播方法和數據重播裝置
- 數據發送方法、數據發送系統、數據發送裝置以及數據結構
- 數據顯示系統、數據中繼設備、數據中繼方法及數據系統
- 數據嵌入裝置、數據嵌入方法、數據提取裝置及數據提取方法
- 數據管理裝置、數據編輯裝置、數據閱覽裝置、數據管理方法、數據編輯方法以及數據閱覽方法
- 數據發送和數據接收設備、數據發送和數據接收方法
- 數據發送裝置、數據接收裝置、數據收發系統、數據發送方法、數據接收方法和數據收發方法
- 數據發送方法、數據再現方法、數據發送裝置及數據再現裝置
- 數據發送方法、數據再現方法、數據發送裝置及數據再現裝置
- 內容再現系統、內容提供方法、內容再現裝置、內容提供裝置、內容再現程序和內容提供程序
- 內容記錄系統、內容記錄方法、內容記錄設備和內容接收設備
- 內容服務系統、內容服務器、內容終端及內容服務方法
- 內容分發系統、內容分發裝置、內容再生終端及內容分發方法
- 內容發布、內容獲取的方法、內容發布裝置及內容傳播系統
- 內容提供裝置、內容提供方法、內容再現裝置、內容再現方法
- 內容傳輸設備、內容傳輸方法、內容再現設備、內容再現方法、程序及內容分發系統
- 內容發送設備、內容發送方法、內容再現設備、內容再現方法、程序及內容分發系統
- 內容再現裝置、內容再現方法、內容再現程序及內容提供系統
- 內容記錄裝置、內容編輯裝置、內容再生裝置、內容記錄方法、內容編輯方法、以及內容再生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