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殼組件和電子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659171.5 | 申請日: | 2021-06-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47293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1-31 |
| 發明(設計)人: | 楊景發;周友文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M1/02 | 分類號: | H04M1/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知帆遠景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890 | 代理人: | 徐勇勇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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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組件 電子 裝置 | ||
1.一種殼組件,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一殼,形成有容置腔;
與所述第一殼滑動連接的第二殼,所述第二殼能夠相對所述第一殼在第一位置和第二位置之間滑動;
設置在所述第一殼和所述第二殼之間的引導機構,所述引導機構位于所述容置腔外且與所述第一殼和所述第二殼均相連接,所述引導機構用于引導所述第二殼的滑動,所述引導機構能夠在展開狀態和收縮狀態之間切換,在所述第二殼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所述引導機構處于所述收縮狀態,在所述第二殼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引導機構處于所述展開狀態;
所述引導機構包括第一支架、第二支架和連桿組件,所述第一支架與所述第二支架平行間隔設置,所述第一支架固定連接在所述第一殼上,所述第二支架固定連接在所述第二殼上,所述連桿組件位于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之間,所述連桿組件的兩端分別與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轉動連接;
所述連桿組件包括第一連桿和第二連桿,所述第一連桿和所述第二連桿轉動連接,所述第一連桿遠離所述第二連桿一端與所述第一支架轉動連接,所述第二連桿遠離所述第一連桿的一端與所述第二支架轉動連接;
所述連桿組件還包括第三連桿、第四連桿和支臂,所述支臂設置在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之間且與所述第一支架和所述第二支架平行;
所述第一連桿與所述第二連桿分別設置在所述支臂的兩側,所述第三連桿與所述第一連桿在轉動過程中保持平行,所述第一連桿的兩端分別與所述支臂和所述第一支架轉動連接,所述第二連桿的兩端分別與所述支臂和所述第二支架轉動連接;
所述第三連桿與所述第四連桿分別設置在所述支臂的兩側,所述第三連桿的兩端也分別與所述支臂和所述第一支架轉動連接,所述第四連桿與所述第二連桿在轉動過程中保持平行,所述第四連桿的兩端也分別與所述支臂和所述第二支架轉動連接;
所述第二支架上設置有連接桿,所述連接桿位于所述支臂上方,所述連接桿和所述支臂的其中一個上形成第一限位部,另一個上安裝有抵持結構,在所述引導機構處于所述展開狀態時,所述抵持結構抵持所述第一限位部以限制所述連接桿與所述支臂的相對位置;
所述第一限位部包括凹槽,所述抵持結構包括抵持桿和彈性件,所述彈性件連接所述抵持桿,在所述引導機構處于所述展開狀態時,所述彈性件給所述抵持桿施加作用力以使所述抵持桿與凹槽卡合。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殼組件,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展開狀態,所述第一連桿與所述第三連桿平行,所述第二連桿與所述第四連桿平行,所述第一連桿與所述第二連桿之間的夾角小于180°,所述第三連桿與所述第四連桿之間的夾角也小于180°。
3.根據權利要求1-2任一項所述的殼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上設置有連接桿,所述連接桿與所述第一支架滑動連接,所述連桿組件數量為兩個,兩個所述連桿組件關于所述連接桿對稱設置。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殼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支架上設置有連接桿,所述第一支架上形成有滑槽,所述連接桿設置在所述滑槽內,所述連接桿上形成有第二限位部,所述第二殼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所述第二限位部與所述第一支架抵持。
5.一種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柔性顯示屏,所述柔性顯示屏包括連接的平展部分和擴展部分;和
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殼組件,所述平展部分露出在所述殼組件外且與所述第一殼固定連接,所述擴展部分能夠隱藏在所述殼組件內,所述第二殼能夠相對所述第一殼滑動以使所述擴展部分能夠至少部分地展開至所述殼組件外或者收回至所述殼組件內;
其中,所述電子裝置在所述第二殼處于所述第一位置時的顯示面積小于所述電子裝置在所述第二殼處于所述第二位置時的顯示面積。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還包括驅動部件,所述驅動部件安裝所述容置腔內且連接所述第二殼,所述驅動部件用于驅動所述第二殼相對所述第一殼滑動。
7.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電子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子裝置還包括主板和電池,所述主板和所述電池均設置在所述容置腔內,所述主板和所述電池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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