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識別交通管理人員的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629012.0 | 申請日: | 2021-06-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276887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30 |
| 發明(設計)人: | 于明進;黃萬友;鄒于建;郝翔;富文軍;褚瑞霞;仇方圓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交通學院 |
| 主分類號: | B60W60/00 | 分類號: | B60W60/00;H04W4/40;H04W48/16;H04W48/2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50023 ***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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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識別 交通管理 人員 方法 裝置 | ||
1.一種識別交通管理人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利用個人終端設備發送人員信息;所述人員信息包括人員位置信息和人員編號信息;交通管理人員隨身攜帶個人終端設備,個人終端設備的位置信息也是交通管理人員的位置信息,交通管理人員信息保存在個人終端設備中,并通過個人終端設備向外發送;
獲取車輛周圍固定范圍內的所有所述個人終端設備發送來的所述人員信息;
識別所述人員信息中的所述人員編號信息并調整駕駛模式;所述駕駛模式包括自動駕駛模式和交警模式;交警模式包括自動模式和手動駕駛模式,車輛首先進入自動模式,在此模式下,車輛識別交管人員的手勢和語音指令,在車輛控制系統中,儲存有交管人員的指令數據,車輛識別到交管人員的指令時,將指令數據與車輛本身儲存的指令數據進行匹配,執行其指令;當車輛并未發生交通事故且有交管人員指揮交通的情況下,車輛自動模式不變;車輛還通過識別交管人員進入手動駕駛模式的指令,由自動駕駛模式進入手動駕駛模式,并通知駕駛員干預駕駛,或者當車輛出現交通事故時,也由自動模式進入手動駕駛模式;
所述識別所述人員信息中的所述人員編號信息并調整駕駛模式,包括:若所述人員編號信息與所述交警信息相匹配,則結合車輛的位置信息、所述個人終端設備發來的所述人員位置信息和車輛的傳感器信息將駕駛模式改變為交警模式;若所述人員信息與所述交警信息不匹配,則不改變駕駛模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識別交通管理人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利用所述個人終端設備發送人員信息,具體包括:
通過無線網絡連接所述個人終端設備與車輛控制系統;
所述個人終端設備向所述車輛控制系統發送所述人員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識別交通管理人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過無線網絡連接所述個人終端設備與車輛控制系統,具體包括:
所述個人終端設備主動發送探測幀尋找可連接的無線AP;
若有無線AP接收到所述探測幀,則由所述無線AP反饋應答幀,若沒有無線AP接收到所述探測幀,則由所述個人終端設備繼續發送探測幀,直至有無線AP接收到所述探測幀為止;所述應答幀的信息中包含是否可以連接的信息;
根據所述應答幀的信息判斷所述無線AP是否能夠接入,若能夠接入,則由所述個人終端設備根據所述應答幀的信息發起接入過程連接所述無線AP的無線網絡,若不能夠接入,則返回“所述個人終端設備主動發送探測幀尋找可連接的無線AP”步驟,直至找到能夠接入的無線AP。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識別交通管理人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識別所述人員信息中的所述人員編號信息并調整駕駛模式,具體包括:
接收云端發送的交通管理人員信息;所述交通管理人員信息包括交通管理人員類型信息;所述交通管理人員類型信息包括交警信息;
將所述交通管理人員信息中的所述交警信息與所述個人終端設備發來的所述人員編號信息比對;
若所述人員編號信息與所述交警信息相匹配,則結合車輛的位置信息、所述個人終端設備發來的所述人員位置信息和車輛的傳感器信息將駕駛模式改變為交警模式;若所述人員信息與所述交警信息不匹配,則不改變駕駛模式;
將所述交通管理人員信息返回至所述云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識別交通管理人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利用個人終端設備發送人員信息,具體包括:
所述個人終端設備將所述人員信息發送至云平臺,并實時更新。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識別交通管理人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車輛周圍固定范圍內的所有所述個人終端設備發送來的所述人員信息,具體包括:
利用所述云平臺獲取所述人員信息和車輛位置信息;所述車輛位置信息由車輛控制系統發送至所述云平臺;
利用所述云平臺根據所述人員信息中的位置信息與所述車輛位置信息判斷所述個人終端設備是否處于所述車輛周圍;
利用所述云平臺將所有處于車輛周圍的個人終端設備發送的所述人員信息發送給所述車輛控制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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