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離線計費方法、裝置、系統及存儲介質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616809.7 | 申請日: | 2021-06-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52927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6-09 |
| 發明(設計)人: | 姚業韶 | 申請(專利權)人: | 鄭州宜家安好軟件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0L53/66 | 分類號: | B60L53/66;B60L53/31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王思楠 |
| 地址: | 450000 河南省鄭州市高新區鄭州高新技*** | 國省代碼: | 河南;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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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離線 計費 方法 裝置 系統 存儲 介質 | ||
本申請提供了一種離線計費方法、裝置、系統及存儲介質,涉及電動車充電技術領域,充電樁定時向計費服務器發送充電數據,計費服務器根據設定時間是否收到充電樁發送的充電數據,確定充電樁處于離線狀態還是在線狀態,充電樁的離線時長如果大于或者等于時間段T,計費服務器認定充電樁在該離線時間段內未充電,費用為零;如果充電樁的離線時長小于時間段T,則計費服務器認定充電樁在該離線時間段內進行充電,正常計費。相當于計費服務器只設置了在線計費方式,不涉及離線計費方式,所以并不存在離線、在線兩種計費方式頻繁相互切換的壓力,計算方式簡單,并且能平衡充電樁廠商利益和用戶利益。
技術領域
本申請屬于電動車充電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離線計費方法、裝置、系統及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隨著新能源電動車的日益發展,與新能源汽車相配套的充電樁也逐步普及。充電過程中,充電樁與平臺之間的網絡存在波動,充電樁不能正常與平臺之間進行信息交互。如果充電樁較長時間處于離線狀態之中,則電動汽車在離線狀態所對應的時間段中,既可能處于充電狀態,也可能未處于充電狀態,從而導致不能合理計算離線時間段的充電費用。
為解決充電樁離線的問題,現有技術中,計費服務器根據離線充電數據計算得到離線充電費用,根據在線充電數據得到所述在線充電費用。具體的:接收充電樁按照預設周期發送的當前充電設備的在線充電數據;實時監測計費服務器與充電樁的通信連接狀態;當監測到計費服務器與充電樁的通信連接斷開時,啟動預設的離線計費流程計算當前充電設備的充電費用,包括:當計費服務器與充電樁再次建立通信連接時,接收充電樁發送的離線充電數據,該離線充電數據包括充電樁記錄的計費服務器與充電樁斷開連接的時間內所述充電設備的充電數據;獲取計費服務器與充電樁通信連接斷開時間內的電損;根據在線充電數據、離線充電數據及電損計算得到離線充電費用。
但是這種計費方法,具有以下弊端:
(1)獲取計費服務器與充電樁通信連接斷開時間內的電損,是十分困難的;
(2)在網絡通信十分不穩定的情況下,即離線、上線、離線、上線……的過程頻繁出現,會導致系統不斷切費用計算方式,加重系統運行負荷,出現計費異常的現象。
發明內容
有鑒于此,本申請提供一種離線計費方法、裝置、系統及存儲介質。
第一方面,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一種離線計費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計費服務器若在第一時刻確定充電樁處于離線狀態,則在充電記錄表中記錄用于表示充電樁在第一時刻處于離線狀態的離線標記;
計費服務器若在第二時刻確定充電樁由離線狀態轉為在線狀態,則判斷第二時刻與第一時刻之間的時間差是否小于時間段T1;
若第二時刻與第一時刻之間的時間差小于時間段T1,計費服務器消除充電記錄表在第一時刻處記錄的離線標記;
若第二時刻與第一時刻之間的時間差大于或者等于時間段T1,計費服務器在充電記錄表中記錄用于表示充電樁在時間段T1內的充電費用為零的零費用標記,并且根據充電記錄表生成結算于第二時刻的中間充電賬單,以及生成起始于第二時刻的新的充電記錄表。
在一些實施例中,還包括以下步驟:
充電樁定時向計費服務器發送充電數據;
若計費服務器在設定時間內收到充電樁發送的充電數據,確定充電樁處于在線狀態;
若計費服務器在設定時間內未收到充電樁發送的充電數據,確定充電樁處于離線狀態。
在一些實施例中,所述充電記錄表在充電樁起始充電時由計費服務器生成。
在一些實施例中,還包括以下步驟:
充電樁從起始時刻開始充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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