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一次性吸收用品的氣墊和芯體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607192.2 | 申請日: | 2021-06-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50931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19 |
| 發明(設計)人: | 聶志強;鄒開東;周彧峰;彭海燕;許颯;張譚妹;周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露樂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F13/475 | 分類號: | A61F13/475;A61F13/494;A61F13/495;A61F13/496;A61F13/537 |
| 代理公司: | 廣州專才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679 | 代理人: | 曾嘉儀 |
| 地址: | 510555 廣東省廣州市黃埔***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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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一次性 吸收 用品 氣墊 結構 | ||
1.一種用于一次性吸收用品的氣墊,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墊包括一體成型的突出部和嵌入部,所述嵌入部設置在所述突出部的右下方;所述突出部的寬度由左側往右側逐步增大,所述突出部的左側向內凹陷形成有空缺部。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一次性吸收用品的氣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突出部設置有阻擋尾部,第一延伸部和第二延伸部,所述第一延伸部和所述第二延伸部分別從所述阻擋尾部的兩端向前傾斜延伸逐步靠近,使得所述突出部形成有M形空缺部;所述嵌入部設置在所述阻擋尾部的底部。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用于一次性吸收用品的氣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延伸部和所述第二延伸部均包括連接端和延伸端,所述連接端為與所述阻擋尾部連接的一端,所述第一延伸部和所述第二延伸部的寬度均自所述連接端朝所述延伸端逐步變小。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用于一次性吸收用品的氣墊,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墊為有機硅膠氣墊或者聚乙烯氣墊。
5.一種一次性吸收用品芯體結構,包括芯體本體,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如權利要求1-4任一項所述的氣墊,所述氣墊設置于所述芯體本體的右端,所述氣墊的嵌入部嵌入所述芯體本體內,所述空缺部的開口朝向所述芯體本體的左端。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次性吸收用品芯體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導流空槽,所述導流空槽設置在所述芯體本體上;所述空缺部為M形空缺部,所述導流空槽的一端與所述M形空缺部的開口相對,所述導流空槽與所述M形空缺部開口相對的一端記為相對端,所述相對端與所述M形空缺部之間的垂直距離為50-100mm。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次性吸收用品芯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導流空槽為直線形空槽,所述直線形空槽沿所述芯體本體長度方向的中心線左右對稱分布,所述直線形空槽沿所述芯體本體寬度方向的中心線被分割為左右兩部分,所述直線形空槽左端部分和右端部分的長度比為6:(3-5);所述導流空槽的長度為100-200mm,寬度為8-15mm,深度為2-4mm。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次性吸收用品芯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沿所述芯體本體長度方向,所述芯體本體左端寬度為C,右端寬度為B,寬度B為寬度C的1.5-2.0倍。
9.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次性吸收用品芯體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墊的嵌入部向下嵌入所述芯體本體內,所述嵌入部的底壁與所述芯體本體底部之間的垂直距離為1-5mm;所述氣墊的突出部向上突出所述芯體本體的表面,突出部分的高度為2-8mm。
10.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次性吸收用品芯體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芯體包覆布,所述芯體包覆布覆蓋在所述芯體本體以及所述氣墊的表面;或,所述芯體包覆布完全包裹所述芯體本體以及所述氣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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