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智能家電設備之間功能調用的方法、裝置及家電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605683.3 | 申請日: | 2021-05-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5480488A | 公開(公告)日: | 2022-12-16 |
| 發明(設計)人: | 鄒峘浩;郭義顏;桂志輝;王曄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國創智能家電研究院有限公司;青島海爾智能技術研發有限公司;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5B15/02 | 分類號: | G05B15/02;G05B19/4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康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331 | 代理人: | 李曉芳 |
| 地址: | 266000 ***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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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智能 家電 設備 之間 功能 調用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用于智能家電設備之間功能調用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根據保存的同一局域網中設備功能信息,確定與待調用功能匹配的第一智能家電設備;
向所述第一智能家電設備發送與所述待調用功能匹配的調用請求;
在接收到所述第一智能家電設備發送的授權反饋信息的情況下,根據所述授權反饋信息中的功能參數信息,調用所述待調用功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接收到接入所述局域網中第二智能家電設備廣播發送的加入消息的情況下,向所述第二智能家電設備發送功能查詢消息,獲取所述第二智能家電設備報告的設備功能信息,并保存所述設備功能信息。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保存所述設備功能信息包括:
根據所述設備功能信息,向所述第二智能家電設備發送檢驗信息;
在接收到所述第二智能家電設備反饋的校驗合格信息的情況下,保存所述設備功能信息。
4.根據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接收到位于所述局域網中第三智能家電設備發送的所述功能查詢消息的情況下,向所述第三智能家電設備報告對應的設備功能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在接收到兩個或多個所述調用請求的情況下,根據仲裁策略,將一個發送所述調用請求的智能家電設備確定為第四智能家電設備;
向所述第四智能家電設備發送包括功能參數信息的所述授權反饋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記錄所述待調用功能對應的執行狀態。
7.根據權利要求5或6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所述第四智能家電設備發送包括功能參數信息的所述授權反饋信息之后,還包括:
向其他發送所述調用請求的智能家電設備反饋調用失敗消息。
8.一種用于智能家電設備之間功能調用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確定模塊,被配置為根據保存的同一局域網中設備功能信息,確定與待調用功能匹配的第一智能家電設備;
請求模塊,被配置為向所述第一智能家電設備發送與所述待調用功能匹配的調用請求;
調用模塊,被配置為在接收到所述第一智能家電設備發送的授權反饋信息的情況下,根據所述授權反饋信息中的功能參數信息,調用所述待調用功能。
9.一種用于智能家電設備之間功能調用的裝置,該裝置包括處理器和存儲有程序指令的存儲器,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被配置為在執行所述程序指令時,執行如權利要求1至7任一項所述用于智能家電設備之間功能調用的方法。
10.一種智能家電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權利要求8或9所述用于智能家電設備之間功能調用的裝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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