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自適應協同節點數目的全雙工譯碼轉發協作通信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582002.6 | 申請日: | 2021-05-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315621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7-15 | 
| 發明(設計)人: | 卜智勇;劉立剛;周斌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中科微信息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L5/14 | 分類號: | H04L5/14;H04L1/06;H04B7/06;H04B7/08;H04B7/0456 | 
| 代理公司: | 成都九鼎天元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 代理人: | 徐靜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自適應 協同 節點 目的 雙工 譯碼 轉發 協作 通信 方法 | ||
1.一種自適應協同節點數目的全雙工譯碼轉發協作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步驟S1,分析協作簇信道條件:通過信道測量獲得協作簇內源通信節點與目的通信節點的信噪比;
步驟S2,確定協作源通信節點數:根據所述協作簇內源通信節點與目的通信節點的信噪比,確定最優的協作源通信節點數;
步驟S3,源通信節點間信道探測:通過信道探測估計源通信節點間的信道參數;
步驟S4,時隙規劃:根據步驟S2確定的協作源通信節點數,相應地確定需要的時隙結構;
步驟S5,數據傳輸,完成協同共享:根據步驟S4時隙規劃的時隙結構,在共享兼傳輸階段使源通信節點之間互相發送數據,進行信息共享,同時也使源通信節點向目的通信節點發送數據;在協同傳輸階段,使源通信節點向目的節點發送數據,完成協同傳輸;
步驟S6,信道狀態反饋:在步驟S5完成協同傳輸后,目的通信節點將信道狀態信息反饋給協作簇內各源通信節點;
步驟S2包括:
首先,判斷源通信節點與目的通信節點的信噪比SNR是否大于第一閾值,如果源通信節點與目的通信節點的信噪比SNR大于第一閾值,則認定為處于高信噪比區域,協作源通信節點數選擇為2,采用雙源模式;
否則,判斷源通信節點與目的通信節點的信噪比SNR是否小于第二閾值,如果源通信節點與目的通信節點的信噪比SNR小于第二閾值,則認定為處于低信噪比區域,協作源通信節點數選擇為4,采用四源模式;
否則,認定處于中信噪比區域,協作源通信節點數選擇為3,采用三源模式。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自適應協同節點數目的全雙工譯碼轉發協作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閾值為22dB;所述第二閾值為14dB。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適應協同節點數目的全雙工譯碼轉發協作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3通過信道探測估計源通信節點間的信道參數的方法為,定義協作簇內從源通信節點Si到源通信節點Sj的信道參數為hij,源通信節點Si向源通信節點Sj發送導頻信號Pij,源通信節點Sj根據導頻信號Pij估計信道參數hij。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適應協同節點數目的全雙工譯碼轉發協作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4中對于雙源模式的時隙規劃如下:雙源模式即為協同傳輸系統中有兩個源通信節點S1和S2;雙源模式的全雙工協同傳輸過程分為兩個階段:共享兼傳輸階段和協同傳輸階段;在共享兼傳輸階段和協同傳輸階段,源通信節點S1和源通信節點S2均采用一個時隙完成數據發送;并且在共享兼傳輸階段,源通信節點S1和源通信節點S2利用步驟S3中探測到的信道參數hij實現彼此數據的解碼。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自適應協同節點數目的全雙工譯碼轉發協作通信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S4中對于三源模式的時隙規劃如下:三源模式即為協同傳輸系統中有三個源通信節點S1、S2和S3;三源模式的全雙工協同傳輸過程分為兩個階段:共享兼傳輸階段和協同傳輸階段;在共享兼傳輸階段,源通信節點S1、源通信節點S2和源通信節點S3采用一組OSTBC碼字的第1到第2個時隙完成數據發送;并且在共享兼傳輸階段,源通信節點S1、源通信節點S2和源通信節點S3利用步驟S3中探測到的信道參數hij實現彼此數據的解碼;在第二個階段即協同傳輸階段,源通信節點S1、源通信節點S2和源通信節點S3采用一組OSTBC碼字的第3到第4個時隙完成數據發送。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成都中科微信息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未經成都中科微信息技術研究院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0582002.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 上一篇:一種旋轉結構的制備方法
- 下一篇:電力系統芯片保護裝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