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光觸媒電蚊拍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578201.X | 申請日: | 2021-05-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8002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30 |
| 發明(設計)人: | 姚孝鵬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哎喲寶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01M3/02 | 分類號: | A01M3/02;A01M1/02;A01M1/22;A01M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冠和權律師事務所 11399 | 代理人: | 趙銀萍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福田區華強***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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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觸媒 電蚊拍 | ||
1.一種光觸媒電蚊拍,其特征在于,包括:電蚊拍主體(1)和光觸媒誘捕器(3),所述電蚊拍主體(1)的固定圈(11)內設置有紫外燈圈(13),所述光觸媒誘捕器(3)設置在所述固定圈(11)的外電網(12)上,所述電蚊拍主體(1)的握把(2)內設置有內置電池模塊(21),所述紫外燈圈(13)、外電網(12)、光觸媒誘捕器(3)分別與所述內置電池模塊(21)電連接。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觸媒電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光觸媒誘捕器(3)包括光觸媒部(4)和設置在所述光觸媒部(4)上的內電網(5),所述光觸媒部(4)包括光觸媒管(41)、光觸媒板(42)、多個紫外燈珠(43),所述光觸媒管(41)設置在所述外電網(12)的安裝孔內,多個所述紫外燈珠(43)均在所述光觸媒管(41)內,所述內電網(5)包括第一電網(51)、第二電網(52),所述第一電網(51)設置在所述光觸媒管(41)內,所述第二電網(52)可拆卸地設置在所述第一電網(51)上,所述光觸媒板(42)設置在所述第一電網(51)、第二電網(52)之間,所述紫外燈珠(43)、第一電網(51)分別與所述內置電池模塊(21)電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光觸媒電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把(2)包括殼體(20)、內置電池模塊(21)、人體紅外線感應模塊(23)以及控制機構(24),所述殼體(20)與所述固定圈(11)連接,所述內置電池模塊(21)、人體紅外線感應模塊(23)以及控制機構(24)設置在所述殼體(20)內,所述殼體(20)上設置有開關模塊(25),所述紫外燈圈(13)、外電網(12)、光觸媒誘捕器(3)、開關模塊(25)、人體紅外線感應模塊(23)分別與所述控制機構(24)電連接,所述控制機構(24)與所述內置電池模塊(21)電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光觸媒電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握把(2)內還設置有與所述控制機構(24)電連接的風扇(26)、超聲波發生裝置(27),所述風扇(26)設置在所述殼體(20)的上部,所述殼體(20)上設置有與所述風扇(26)對應的多個通氣孔(201),所述殼體(20)與所述光觸媒管(41)連通,所述超聲波發生裝置(27)位于所述風扇(26)的下方。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光觸媒電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機構(24)包括語音識別模塊(241)、無線通信模塊(242)、控制模塊(243),所述語音識別模塊(241)與所述控制模塊(243)連接,所述內置電池模塊(21)、語音識別模塊(241)、無線通信模塊(242)分別與所述控制模塊(243)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光觸媒電蚊拍,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底座(6),所述底座(6)上設置有充電插孔(61)、藍牙耳機充電槽(62)以及多個USB充電接口(63),內部設置有控制電路板(64),所述藍牙耳機充電槽(62)內設置有多個充電插頭(621),所述充電插孔(61)、充電插頭(621)以及多個USB充電接口(63)分別與所述控制電路板(64)電連接,所述握把(2)可插接在所述充電插孔(61),所述充電插孔(61)與所述內置電池模塊(21)電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光觸媒電蚊拍,其特征在于,所述底座(6)上還設置有無線充電板(65),所述底座(6)內設置有無線充電線圈(66),所述無線充電板(65)通過所述無線充電線圈(66)與所述控制電路板(64)電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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