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幀內(nèi)預測方法及裝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zhì)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110576103.2 | 申請日: | 2019-03-1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48997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10-08 |
| 發(fā)明(設計)人: | 霍俊彥;王江林;馬彥卓;萬帥;楊付正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19/105 | 分類號: | H04N19/105;H04N19/159;H04N19/182;H04N19/1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安信方達知識產(chǎn)權(quán)代理有限公司 11262 | 代理人: | 包竹妮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quán)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預測 方法 裝置 計算機 可讀 存儲 介質(zhì) | ||
1.一種視頻解碼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與當前處理塊對應的第一參考像素集合;其中,所述第一參考像素集合由所述當前處理塊相鄰的參考行或者參考列中的至少一種組成的;
基于預設選取方式,從所述第一參考像素集合中選出第二參考像素集合;
基于所述第二參考像素集合,得到所述當前處理塊的預測值;
基于所述預測值,對所述當前處理塊進行幀內(nèi)預測。
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預設選取方式包括:預設位置、預設采樣率或預設統(tǒng)計特征中的至少一種。
3.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預設選取方式為所述預設位置時,所述基于預設選取方式,從所述第一參考像素集合中選出第二參考像素集合,包括:
從所述第一參考像素集合中分別確定參考行或者參考列處于所述預設位置的子參考像素單元;
將所述子參考像素單元確定為所述第二參考像素集合。
4.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預設選取方式為所述預設采樣率時,所述基于預設選取方式,從所述第一參考像素集合中選出第二參考像素集合,包括:
按照所述預設采樣率,對所述第一參考像素集合中的所述參考行或者所述參考列進行下采樣,得到下采樣參考像素單元;
將所述下采樣參考像素單元確定為所述第二參考像素集合。
5.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預設選取方式為所述預設統(tǒng)計特征時,所述基于預設選取方式,從所述第一參考像素集合中選出第二參考像素集合,包括:
按照所述預設統(tǒng)計特征,從所述第一參考像素集合中的所述參考行或者所述參考列中選取出所述第二參考像素集合。
6.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二參考像素集合中包括至少兩個參考像素單元時,所述基于所述第二參考像素集合,得到所述當前處理塊的預測值,包括:
對至少兩個參考像素單元中的參考像素單元的像素值進行平均,得到均值;
將所述均值確定為所述當前處理塊的預測值。
7.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至5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當所述第二參考像素集合中包括一個參考像素單元時,所述基于所述第二參考像素集合,得到所述當前處理塊的預測值,包括:
將所述一個參考像素單元的像素值確定為所述當前處理塊的預測值。
8.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預設位置為參考行或者參考列的中間位置。
9.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所述預設采樣率為二分之一。
10.一種視頻解碼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獲取單元,配置為獲取與當前處理塊對應的第一參考像素集合;其中,所述第一參考像素集合由所述當前處理塊相鄰的參考行或者參考列中的至少一種組成的;
確定單元,配置為基于預設選取方式,從所述第一參考像素集合中選出第二參考像素集合;以及基于所述第二參考像素集合,得到所述當前處理塊的預測值;
預測單元,配置為基于所述預測值,對所述當前處理塊進行幀內(nèi)預測。
11.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0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預設選取方式包括:預設位置、預設采樣率或預設統(tǒng)計特征中的至少一種。
12.根據(jù)權(quán)利要求11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當所述預設選取方式為所述預設位置時,
所述確定單元,具體配置為從所述第一參考像素集合中分別確定參考行或者參考列處于所述預設位置的子參考像素單元;以及將所述子參考像素單元確定為所述第二參考像素集合。
該專利技術(shù)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shù)是否侵權(quán)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quán)人授權(quán)。該專利全部權(quán)利屬于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未經(jīng)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quán)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yè)授權(quán)和技術(shù)合作,請聯(lián)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110576103.2/1.html,轉(zhuǎn)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