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偏光燈頭及臺燈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566035.1 | 申請日: | 2021-05-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24339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16 |
| 發明(設計)人: | 李京蔓;馮學軍;劉超博;鄒東洪;卜晨曦 | 申請(專利權)人: | 歐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蘇州歐普照明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1S6/00 | 分類號: | F21S6/00;F21V7/00;F21V7/04;F21V7/28;F21Y115/10 |
| 代理公司: | 深圳紫藤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570 | 代理人: | 遠明 |
| 地址: | 200120 上海市浦***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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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偏光 燈頭 臺燈 | ||
1.一種偏光燈頭,其特征在于,包括:
燈罩,設有出光口;
光源,設置于所述燈罩內;
第一反射件,設置于所述燈罩內;
第二反射件,設置于所述燈罩內,所述第一反射件與所述第二反射件間隔排布,所述第一反射件的反射面與所述第二反射件的反射面相對設置,所述光源發出的至少部分光線經過所述第一反射件反射后再經所述第二反射件反射,并最終通過所述出光口射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偏光燈頭,其特征在于,位于所述第一反射件和所述第二反射件之間的燈罩內側設置有第一透過件;
所述光源發出的至少部分光線經過所述第一反射件反射后穿過所述第一透過件,經所述第二反射件反射,并最終通過所述出光口射出。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偏光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出光口內接有第二透過件。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偏光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包括水平或傾斜設置于燈罩內側上部的光源板和設置于所述光源板朝向所述第一反射件一面的發光件;
所述第一反射件與所述第一透過件之間的所述燈罩內側形成混光腔,所述發光件位于所述混光腔內;
所述第一反射件的反射面靠近所述發光件一端與所述發光件中心之間的水平間距為D1,與所述第一反射面相對的所述第二透過件表面上部與所述發光件中心之間的水平間距為D2,D1=D2或者D1>D2或者D1<D2。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偏光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件和所述第二反射件的至少一側相鄰側邊通過連接板相連,形成所述第一反射件和所述第二反射件的一體式結構,所述第一反射件、所述連接板和所述第二反射件組裝形成反射器,所述反射器可拆卸地設置于所述燈罩內側。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偏光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件的反射面為第一反射面,所述第一反射面為弧面;
所述弧面為光滑弧面;
或者所述弧面為由若干微結構形成的弧面,所述微結構為微棱結構、鱗片結構或多邊形結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偏光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反射件的反射面為第二反射面,所述第二反射面為弧面;
所述弧面為光滑弧面;
或者所述弧面為由若干微結構組成的弧面,所述微結構為微棱結構、鱗片微結構或多邊形結構。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偏光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燈罩包括上蓋和可拆卸地內接于所述上蓋的下蓋,所述出光口設置于所述下蓋底面,位于所述出光口外側的所述下蓋底面內接有一底板;
所述發光件在所述下蓋底面的正投影位于所述出光口外側;
所述混光腔在所述下蓋底面的正投影位于所述出光口外側。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偏光燈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反射件的截面形狀為弧形,所述第一反射件的一端與所述光源板設置所述發光件的一面抵靠,所述第一反射件的另一端與所述第一透過件朝向第一反射件一面的下部相抵靠;
所述第二反射件的截面形狀為弧形,所述第二反射件的一端與所述第一透過件背離第一反射件一面的上部相抵靠,所述第二反射件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出光口。
10.一種臺燈,其特征在于,所述臺燈包括如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偏光燈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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