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鏡頭、投影光機以及近眼顯示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110565634.1 | 申請日: | 2021-05-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253448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8-05 |
| 發明(設計)人: | 潘俊旭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6/10 | 分類號: | G02B26/10;G03B21/14;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深圳翼盛智成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00 | 代理人: | 李漢亮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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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鏡頭 投影 以及 顯示 系統 | ||
1.一種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頭用于接收顯示器發出的光纖掃描信號并對所述光纖掃描信號進行調制,所述鏡頭包括沿光軸方向依次排列設置的第一透鏡、第二透鏡、第三透鏡、第四透鏡和第五透鏡,所述第一透鏡用于會聚或發散所述顯示器所發射出的光纖掃描光信號以形成第一透射光信號,所述第二透鏡用于會聚所述第一透射光信號以形成第二透射光信號,所述第三透鏡用于發散所述第二透射光信號以形成第三透射光信號,所述第四透鏡用于發散所述第三透射光信號以形成第四透射光信號,所述第五透鏡用于會聚所述第四透射光信號以形成第五透射光信號;
所述第一透鏡用于會聚顯示器所發射出的光纖掃描光信號以形成第一透射光信號,所述鏡頭,滿足:14.2≤f1/f≤19.3;0.95<f2/f<1.2;-2.57≤f3/f≤-2.29;-1.31<f4/f<-1.07;且1.19<f5/f<1.38;其中,f為鏡頭的總焦距,f1為第一透鏡的焦距,f2為第二透鏡的焦距,f3為第三透鏡的焦距,f4為第四透鏡的焦距,f5為第五透鏡的焦距;
或者所述第一透鏡用于發散顯示器所發射出的光纖掃描光信號以形成第一透射光信號,所述鏡頭,滿足-3.56f1/f-2.75;1.27f2/f1.35;4.19f3/f-4.02;3.1f4/f-2.68;1.1f5/f1.28;其中,f為鏡頭的總焦距,f1為第一透鏡的焦距,f2為第二透鏡的焦距,f3為第三透鏡的焦距,f4為第四透鏡的焦距,f5為第五透鏡的焦距。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鏡為正光焦度透鏡或負光焦度透鏡,所述第二透鏡為正光焦度透鏡,所述第三透鏡為負光焦度透鏡,所述第四透鏡為負光焦度透鏡,所述第五透鏡為正光焦度透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鏡包括相互膠合的第一子透鏡和第二子透鏡,所述第一子透鏡位于所述第二子透鏡和所述第二透鏡之間且所述第一子透鏡為正光焦度透鏡,所述第二子透鏡位于所述第四透鏡和所述第一子透鏡之間且所述第二子透鏡為負光焦度透鏡。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子透鏡包括相背設置的第一入射面和第一膠合面,所述第一入射面朝向所述第二透鏡且所述第一入射面為凸面,所述第一膠合面為凸面;
所述第二子透鏡包括相背設置的第二膠合面和第一出射面,所述第二膠合面與所述第一膠合面膠合,所述第二膠合面為凹面且所述第二膠合面的形狀與所述第一膠合面的形狀相適配,所述第一出射面朝向所述第四透鏡,且所述第一出射面為凹面;
所述第二透射光信號從所述第一入射面入射,依次經過所述第一膠合面和第二膠合面,并從所述第一出射面出射以形成所述第三透射光信號。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鏡包括相背設置的第二入射面和第二出射面,所述第二入射面朝向所述第三透鏡,所述第二出射面朝向所述第五透鏡,所述第三透射光信號從所述第二入射面入射從所述第二出射面出射以形成所述第四透射光信號。
6.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鏡包括相互膠合的第三子透鏡和第四子透鏡,所述第三子透鏡位于所述第三透鏡和所述第四子透鏡之間且所述第三子透鏡為負光焦度透鏡,所述第四子透鏡位于所述第五透鏡和所述第三子透鏡之間且所述第四子透鏡為正光焦度透鏡。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鏡頭,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子透鏡包括相背設置的第二入射面和第三膠合面,所述第二入射面朝向所述第三透鏡且所述第二入射面為凹面,所述第三膠合面為凹面;
所述第四子透鏡包括相背設置的第四膠合面和第二出射面,所述第四膠合面與所述第三膠合面膠合,所述第四膠合面為凸面且所述第四膠合面的形狀與所述第三膠合面的形狀相適配,所述第二出射面朝向所述第五透鏡,且所述第二出射面為凸面;
所述第三透射光信號從所述第二入射面入射,依次經過所述第三膠合面和第四膠合面,并從所述第二出射面出射以形成所述第四透射光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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