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區塊鏈的金融業務監管數據處理方法、裝置及系統在審
| 申請號: | 202110565509.0 | 申請日: | 2021-05-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19188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30 |
| 發明(設計)人: | 鐘玉興;李偉良;王澤玉;李旺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40/02 | 分類號: | G06Q40/02;G06Q40/06;G06F21/44;G06F16/27 |
| 代理公司: | 北京三友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127 | 代理人: | 任默聞;王濤 |
| 地址: | 100140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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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區塊 金融業務 監管 數據處理 方法 裝置 系統 | ||
1.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金融業務監管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包括:
獲取聯盟鏈節點的金融業務數據;
根據預先部署的智能合約對所述的金融業務數據進行數據核查處理生成核查結果數據;
將所述的核查結果數據發送至所述聯盟鏈節點以進行金融業務監管數據處理。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區塊鏈的金融業務監管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金融業務監管數據包括:銀行的展業數據、監管機構的監管指標數據。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基于區塊鏈的金融業務監管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預先部署的智能合約包括:監管數據核查智能合約、指標數據聚合處理智能合約及監管指標統計分析智能合約。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基于區塊鏈的金融業務監管數據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方法還包括:
根據預設的監管數據核查規則部署監管數據核查智能合約;或
根據預設的指標數據聚合規則部署指標數據聚合處理智能合約;或
根據預設的監管指標統計規則部署監管指標統計分析智能合約。
5.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金融業務監管數據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裝置包括:
數據獲取模塊,用于獲取聯盟鏈節點的金融業務數據;
智能合約執行模塊,用于根據預先部署的智能合約對所述的金融業務數據進行數據核查處理生成核查結果數據;
數據發送模塊,用于將所述的核查結果數據發送至所述聯盟鏈節點以進行金融業務監管數據處理。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基于區塊鏈的金融業務監管數據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金融業務監管數據包括:銀行的展業數據、監管機構的監管指標數據;
所述的預先部署的智能合約包括:監管數據核查智能合約、指標數據聚合處理智能合約及監管指標統計分析智能合約。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基于區塊鏈的金融業務監管數據處理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裝置還包括:
所述智能合約部署模塊,用于根據預設的監管數據核查規則部署監管數據核查智能合約;或
根據預設的指標數據聚合規則部署指標數據聚合處理智能合約;或
根據預設的監管指標統計規則部署監管指標統計分析智能合約。
8.一種基于區塊鏈的金融業務監管數據處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系統包括:聯盟鏈節點及區塊鏈節點;其中,區塊鏈節點包括:
數據獲取模塊,用于獲取聯盟鏈節點的金融業務數據;
智能合約執行模塊,用于根據預先部署的智能合約對所述的金融業務數據進行數據核查處理生成核查結果數據;
數據發送模塊,用于將所述的核查結果數據發送至所述聯盟鏈節點以進行金融業務監管數據處理。
9.一種計算機設備,包括存儲器、處理器及存儲在存儲器上并可在處理器上運行的計算機程序,其特征在于,所述處理器執行所述計算機程序時實現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方法。
10.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存儲有執行權利要求1至4任一項所述方法的計算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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